|
9月14日早晨,山西省运城市经信委主任董学刚以坠楼的方式终结了生命和仕途。公开报道称他在中秋节前曾不止一次被纪委约谈。
董学刚坠楼再度引发社会各界对“官员自杀潮”的关注。此前,察时局曾在《涉贪官员“自杀”真能“一了百了”? 死亡之后也能开除党籍》一文中介绍涉贪官员自杀后相关调查和追责并不会完全终止。 既然不能“一了百了”,为何依旧不断有涉贪官员选择自杀? 媒体公开报道称,董学刚被纪委约谈是因为涉及原运城市委书记王茂设案件,多位与王茂设有关的官员或商人已被带走。 而据当地未获证实的传言称,王茂设任运城市委书记期间,董学刚于去年7月被提拔为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可能涉买官。 董学刚坠楼后,对涉贪情况调查有何影响? 察时局了解到,在纪委调查前或调查中,即便当事人死亡,仍可以继续调查,无需撤案;在证据确实的情况下,也可以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死亡后被追究党纪责任,如2007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其后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一位纪检系统人士也向察时局指出,在王茂设案件中,如确有多名涉案人士已被带走协助调查,董学刚便非唯一证人,仍可从其他方面调查王茂设的贪腐情况和证据。而在调查中,也有可能查到涉及董学刚的涉贪证据,如各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也可以依据党内法规做出处理。 分析近年来公开报道的涉贪官员自杀情况,察时局发现:多数涉贪官员自杀,集中在协助调查或调查启动前。 比如董学刚,便是因涉及王茂设案件,而被纪委约谈,还属于“协助调查”。而9月8日晚在办公室内割腕自杀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原主席张彭慧,事发前并未有官方透露对其调查的消息。此外,据8月16日媒体报道称,湖北厅官李海华在原定被带走调查当天自杀,留遗书称对不起组织,请求组织可以善待其家属。 “对涉贪官员启动正式调查,大多都会采取双规手段,双规过程中24小时有工作人员陪同,其中一个考虑也是防止自杀。”上述纪检系统人士解释,而双规前还需经历线索初步核实等程序,调查工作做得再隐秘,涉贪官员也有可能会提前感知。 既然自杀并不能一了百了,为何依旧出现“涉贪官员自杀潮”? 上述纪检系统人士对此表示:在案件调查前或调查中涉贪官员死亡,就带走了诸多“秘密”,将会给案件调查带来更多难度。 察时局了解到,目前对贪腐案件的调查,当事人和涉案人的口供十分关键,涉贪官员死亡不能提取口供,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事实难以定罪。另外,由于涉贪官员死亡,案件后续调查只能基于已掌握情况、现有证据进行,给案件进一步深挖也带来困难。 基于上述现实情况,以及涉贪官员死亡便不再面临司法起诉、“人死为大”的社会心理,都给涉贪官员选择自杀带来一项心理驱动:死了之后经济问题可能难以查实,为妻儿和家人保住了“贪腐果实”;而切断了调查线索,也就“保护”了其他人。 对于“涉贪官员自杀潮”,一位业内人士向察时局指出:现在贪腐案件往往还有家属、情人等介入经手,成为案件突破的新路径;而在涉贪官员口供缺失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电子证据、短信、银行汇款记录等途径获取佐证。尤其是社会舆论关注的自杀官员,一般都会进一步调查,明确其自杀原因和相关情况。 友情提醒:察时局所有文章均为原创研究成果,如需转载需获得授权,请留言联系我们。转载请明显标注“文章来源:察时局”,并附上原文链接。原创不易,感谢支持:) 察时局愿与您共同探寻中国政治运行脉络,欢迎互动,欢迎提供研究线索。不死不行啊! | |
|
不一定是单纯的自杀哦,也可能是被逼自杀哦
| |
|
absolutelyma 该用户已被删除
|
不一定是单纯的自杀哦,也可能是被逼自杀哦
|
|
好吧,采用连坐政策怎么样?
| |
|
自杀会带走诸多“秘密”!!!!!!!!!!!
| |
|
他死了,他们安全了。就这么简单。
| |
|
涉贪官员自杀后相关调查和追责并不会完全终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