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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必须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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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兴国 发表于 2014-12-30 07: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陈永洲没罪他也必须有罪,否则警方权威何在?一帮关系人等如何处置?中联作假问题如何追究?更重要的是刚刚形成的舆论高压成果将消失殆尽,媒体“反抗之风”必将助涨。
  如果陈永洲有罪,那他更是警告媒体人的最好警示教育范例,在未经审判定罪的情况下采取带手铐剃光头的违法举动,无疑是这一动机的真实意图体现。整个事件:从报社的连篇报道,到警察违法抓人,战场之外一定有着一个更大的战场!只要给拍给放,整个故事绝对是一部反映现实很精彩的连续剧! 总归,警察越权抓笔者是司法制度完败、是社会道德诚信完败!  在中国,权力可以决定一切;关系可以摆平一切;金钱可以搞定一切的时代不结束,无论什么样的中国梦,就都属于权贵们的梦、既得利益者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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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鼠 发表于 2014-12-30 12: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永洲案件至今没有赢家,媒体自律公正被怀疑,企业的守法经营被怀疑,权力机关依法执法被怀疑,在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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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安邦兴国 发表于 2014-12-30 17: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在很问题还未查明的情况下就急着报道,其实比陈永洲《新快报》更不负责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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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密码 发表于 2014-12-30 23: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个密码 于 2013/10/26 9:18:29 发布在 城市论坛 > 猫眼看人“突审”之下,张氏叔侄可以承认强奸杀人,佘祥林可以承认杀妻;我以为让陈永洲承认收钱根本是小菜一碟,后面应该还有更严重的“罪行”等着他供认,不信走着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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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s881432 发表于 2014-12-31 04: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重要的是刚刚形成的舆论高压成果将消失殆尽,媒体“反抗之风”必将助涨。”这句话是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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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德全 发表于 2014-12-31 12: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永洲必须有“罪”,这是政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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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语 发表于 2014-12-31 14: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儆百的目的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