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是否是真的?若是真的,说明义乌虽是经济超前,但司法体制却跟不上经济的发展节奏!表示关注
| |
|
我所诉的都是事实,我请的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吕思源和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的叶智兴律师两位辩护律师花了4天时间看了审讯我老公的录音录像。我老公陈敏生当庭在法庭上揭露义乌市检察院以金智法为首的制造冤案团队如何刑讯逼供、指供和诱供,制造了这一不符合常理的冤案。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
|
1、国际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条规定:“‘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而我老公陈敏生所遭受的“吊车铐”,显属“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行为,是属酷刑的一种!2、我国早在1998年已加入该条约,我们应当履行禁止酷刑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的义务!酷刑当然属刑讯逼供,我国法律严禁刑讯逼供!3、在一审庭审中,陈敏生说自己因长时间遭受坐立不能的“吊车铐”,非正常外力已致使左一根肋骨明显变形。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陈敏生还当庭撩起囚衣展示。
| |
|
请各位网友关注本人写的另外两篇文章:1、质问义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金智法一天三进看守所干啥?2、十问义乌法院刑庭副庭长叶雪花这份判决书怎样写出来的?真相一目了然,就是义乌市检察院办案人员非法取证,完完全全“做”出来的冤案!义乌法院审判人员心虚胆怯地怕检察院,作出不讲事实、不讲法律的判决!
| |
|
义乌市检察院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金智法是实施刑讯的主谋,又是赤膊上阵诱供、指供者,楼建强、黄旭江、楼翔、何武军、张凯乐、杨继灿六人是实施刑讯逼供、指供和诱供的主将。在此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调取看守所录音录像,查处以上知法犯法、顶风作案的办案人员,清除检察机关的“害群之马”,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
|
gxgwant 该用户已被删除
|
义乌赫赫有名的陈大局现跑到这里来了,你这是准备再火一次啊,给大家来点新料:当年陈大局被义乌网民的五问还没回答?当年不敢正面回应,要不趁现在正面回应下?一问,五中现象,作为教育局的分管领导,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二问,你顶职上岗,非科班出身,为何能成为公务员乃至教育局副局长?三问,你儿子参加教学聘用考试落榜,为何能到机电学校教书,为何能调至市团委?四问,夏演学校教学楼建了拆,又重建,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五问,你妻子因病不能上课,为何工资照发,奖金照拿?
|
|
gxgwant 该用户已被删除
|
呵呵,你确定这“五问”属实的话,楼主 和您的良心对得起楼主 所说的 “陈敏生在义乌市教育局出任副局长担任的职责,是分管油水丰厚的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建设的工作。如果他是个贪官污吏,根本不愁捞不到钱。所有熟悉陈敏生的人都知道,他从本质上而言,是个只认死理坚持原则毫不含糊的小官,因此他的官一直做不大,直到快50岁了还是个不上台面的副科级小官。”您眼瞎不瞎,我不管,至少我眼不瞎,我没有去否认什么,只是提出了疑问,义乌市教育局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尤其是这位陈局长是什么德行,你确定对得起你自己的良心?对不起,如果你没有良心,就当我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