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楼主:alj_lei - 

我来“革”金庸的“命”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alj_lei 发表于 2015-6-4 18: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志明:我来“革”金庸的“命”
  
                                                                         
  
                                                                                     丁不三/文
  
  
  
      毋庸置疑,金庸小说涉嫌抄袭——确切的说,不是“涉嫌”,在一些段落上他的的确确“就是抄袭”——然而奇怪的是,三亿多读者,半个多世纪,竟然没有一个人指出来:陈志明的出现,因此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前不久,北大“新武侠”美女作家步非烟在今古传奇黄易武侠文学颁奖仪式上公开宣称,她要“革”金庸的“命”,但金庸根本没理她,看来这“命”一时还“革”不了。近读陈志明先生大著《金庸笔下的文史典故》,吃惊之余,不知金庸研究领域竟然有如此非常的角色,且试摘几段,看能否据之“革”一下金庸的“命”。
  
  
  
      据陈先生该著,毋庸置疑,金庸小说涉嫌抄袭——确切的说,不是“涉嫌”,在一些段落上他的的确确“就是”抄袭——然而奇怪的是,三亿多读者,半个多世纪,竟然没有一个人指出来:陈志明的出现,因此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
  
  
  
      在金庸第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中,至少有三个段落是在抄袭古人。其中“海宁潮”一段:     。。。。。。
  
  
  
      郁雷之声渐响,这时轰轰不绝。待出春熙门,耳中尽是浪涛之声,眼望大海,却是平静一片,海水在塘下七八丈,月光淡淡,平铺海上,映出点点银光。。。。。。这时潮声愈响,两人话声渐被淹没,只见远处一条白线,在月光下缓缓移来。蓦然间寒意迫人,白线越移越近,声若雷震,大潮有如玉城雪岭,天际而来,声势雄伟已极。潮水越近,声音越响,直似百万大军冲锋,于金鼓齐鸣中一往直前。。。。。。潮水愈近愈快,震撼激射,吞天沃月,一座巨大的海墙直向海塘压来。。。。。。月影银涛,光摇喷雪,云移玉岸,浪卷轰雷,海潮势若万马奔腾。。。。。。乾隆转头对陈家洛道:“古人说十万军声半夜潮,看了这番情景,真称得上天下奇观。”。。。。。。   
  
  
  
  是抄自宋代作家周密的《武林旧事》:
  
        
  
      浙江之潮,天下之伟观也。。。。。。方其远出海门,仅如银线,既而渐近,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激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
  
  
  
  以及明代作家高濂的《四时幽赏录.六合塔夜玩风潮》:
  
  
  
      夜午,月色横空,江波静寂,悠悠逝水,吞吐蟾光,自是一段奇景。顷焉,月色陡寒,海水潮起,月景银涛,光摇喷雪,云移玉岸,浪卷轰雷,白练风扬,奔飞曲折,势若山岳声腾,使人毛骨欲竖,古云:“十万军声半夜潮”,信哉。
  
  
  
  周密和高濂的两段文字,被金庸揉合以后抄在一起。第七回“飞来峰”一段:
  
  
  
      雇了一辆马车往灵隐去看飞来峰。峰高五十丈许,缘址至巅皆石,树生石上,枝叶光怪,石牙横竖交错,似断似坠,一片空青冥冥。。。。。。
  
  
  
  系据清代邵长蘅《飞来峰记》一文写出:
  
  
  
   。。。。。。峰之奇,以石为岩洞。峰高五十丈许,缘址至巅,皆石也。石之状。。。。。。若飞若压者,奇诡万态,而无一相肖。
  
  
  
  其中“峰高五十丈许,缘址至巅皆石”一句,系原文照抄,余则借其意。第十三回“嘉峪关”一段:
  
  
  
      不一日已到肃州,登上嘉峪关头,倚楼纵目,只见长城环抱,控扼大荒,蜿蜒如线,俯视城方如斗,心中颇为感慨。。。。。。行不数里,但见烟尘滚滚,日色昏黄。。。。。。
  
  
  
   系据清人裴景福《河海昆仑录》卷五抄出:
  
  
  
      二十六日,晴,稍冷。午后入内城,登嘉峪关楼。《禹贡锥旨》:“嘉峪山一名鸿鹭山,关在山之西麓,长城环抱,控扼大荒,蜿蜒如线。”倚楼综目,想见汉武雄风,班侯远略。俯视城方如斗,周围不及一里。。。。。。一片烟尘滚滚,日色昏黄,水气溟蒙者,戈壁也。
  
  
  
     《笑傲江湖》第三十二回,当五岳剑派嵩山“并派”之际,文中对嵩山的一段描写:
  
  
  
      群豪来到这嵩山绝顶,都觉胸襟大畅。在绝巅独立天心,万峰在下。其时云开日朗,纤翳不生。令狐冲向北望去,遥见成皋、玉门,黄河有如一线,西向隐隐见到洛阳伊阙,东南两方皆是重重叠叠的山峰。只见三个老者向着南方指指点点。一人说道:“这是大熊峰,这是小熊峰,两峰笔立并峙的是双圭峰,三峰插云的是三尤峰。”另一为老者道:“这一座山峰,便是少林寺所在的少室山。那日我到少林寺去,颇觉少室之高,但从此一望,少林寺原来是在嵩山脚下。”
  
  
  
   系是据清人潘耒的《游中岳记》抄出:
  
  
  
      。。。。。。又上百步,乃至绝巅,古封禅坛址也。独立天心,万峰在下,云开日朗,纤翳不生。北望极于成皋、玉门,黄河一线包其外;西则洛都、伊阙,隐隐见之;东则方山、具茨,绵亘原隰;而南山列案数重,大小熊、双圭、三尖诸峰并,峻曾崔峨,叠翠浮青,陆浑、三涂,皆在指点间。游目尽数百里,始知嵩山之高,唯少室相伯仲,而尊严雄杰则逊之,独标为岳,有以也。
  
  
  
   其中“独立天心,万峰在下”、“云开日朗,纤翳不生”等句,系原文照抄,余则取其意而抄之。如潘文言南山诸峰“皆在指点间”,金庸便写三个老者“指指点点”,言嵩山之高,少室亦逊之,金庸则写一老者称先觉少室之高,但从嵩山下望,少室亦在其下也。另外,《倚天屠龙记》第一回对少林寺的描写:
  
  
  
      河南少室山山势颇陡,山道却是一长列宽大的石级,规模宏伟,工程着实不小,那是唐朝高宗为临幸少林寺而开凿,共长八里,郭襄骑着青驴委折而上,只见对面山上五道瀑布飞珠溅玉,奔泻而下,再俯视群山,已如蚁蛭。。。。。。。这时置身处已高于少林寺所有屋宇,但见少室山层崖刺天,横若列屏,崖下风洇飘渺,寺中钟声随风送上,令人一洗烦俗之气。
  
  
  
  其中关于风物描写的部分系抄自清代田雯的《游少林寺记》:
  
  
  
      少室有五乳峰,飞乳五道,云与之平,委折五回,方可登蹑,俯视群山,积若蚁蛭。。。。。。。寺门南向面山,为少室之背,层崖刺天,横若列屏。崖下林茂泉清,风烟披薄,取畅山情,依情忘返。
  
  
  
  其他则据明代都穆《游嵩山记》一文而出:
  
  
  
      岭口两山对峙,石道崎岖,乃唐高宗幸少林寺时所凿,山行八里至少林寺。同回又有“山北古柏”一节:折而向北,过了一岭,只见古柏三百余章,皆挺直端圆秀,凌霄托根树旁,作花柏顶,灿若云荼。郭襄正自观赏。。。。。。
  
  
  
  系据潘耒《游中岳记》一文抄出:
  
  
  
      山深屋广,盛暑竟日清凉。古柏二百余章,皆挺直端圆,无少侧媚态。。。。。。而凌霄多托根柏旁,作花柏顶,殷红可爱。
  
  
  
  其抄袭方法,或一字不易,原文照抄;或适当“翻译”一下,“文言”变“白话”;或将原文次序打乱,重新糅合;或将文中一二传神之词句跳跃而取之,使文白相间;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宋人、明人、清人不会抄袭金庸小说,此殆无疑义,然则本文既出,金庸先生便欲不辩,亦待何如??
保暖炉 该用户已被删除
保暖炉 发表于 2015-6-4 18: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他鸟事
沂水一方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沂水一方 发表于 2015-6-4 19: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有赚眼球之嫌
东海圣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东海圣人 发表于 2015-6-4 19: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奇怪的是,三亿多读者,半个多世纪,竟然没有一个人指出来:
  //因所抄之书,于今人来来说,多属僻书。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whjjj 发表于 2015-6-4 20: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拣僻书抄,才算高明。三亿读者被他蒙了半个多世纪,金庸可称“古今天下第一抄”。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whjjj 发表于 2015-6-4 21: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读怎麽知道是赚眼球??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花花的毛驴 发表于 2015-6-4 23: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不觉得是抄书,适当的引用一些经典也无可厚非啊~
  创新其实在前人70%的基础上增加自己30%的创意,就已经非常好了,人家牛顿都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whjjj 发表于 2015-6-4 23: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算抄啊??

0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风中花儿开 发表于 2015-6-5 0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老夫看来。。。。。。这个,咳。。.也算抄袭了。不过抄的挺有水准。。。。呵
wanline 该用户已被删除
wanline 发表于 2015-6-5 0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金庸便是绝佳例证
  
  有空了,但凡涉及金老贼的帖子,我都去跟一个这回帖,同意这观点的朋友们也请同去,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