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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13日廊坊解放,当时城区面积仅0.5平方公里,人口近5000人。共8条街道(4条主街与4条背街),全部为土路,且较狭窄,全长不足3000米。城区仅有房屋3000余间,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1949年初廊坊设镇,隶属安次县。1950年安次县政府迁驻廊坊。1958年全国农村以社代乡,廊坊镇遂并入廊坊公社。1965年又重新恢复廊坊镇
建制。1969年天津地区**委员会迁址廊坊。 1975年,将廊坊公社划归廊坊镇。1982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廊坊镇改为廊坊市(地辖),1983年安次县并入廊坊市。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廊坊地区改称廊坊市(省辖),原廊坊市改为安次区。共辖90个乡镇3222个行政村。 廊坊市2010年财政收入完成195.4406亿元,同比增长36.3%,完成全年任务的116.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5.8640亿元,同比增长52.8%,完成全年任务的129.1%,两项收入增长均列全省第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