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猛于虎。逼人死亡却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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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熊鹰 发表于 2014-5-8 03: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利贷猛于虎。逼人死亡却能逍遥外                                                              近年来,兰溪一些灵通人士利用私营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急需资金、社会闲钱缺少融通渠道等情势,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率出借资金,从而获取暴利。一旦发生受借者发生还款不能的情况,出借方在通过相应逼债手段不能追回资金的情况下,便通过貌似形式“合法”的借款合同、抵押证明等为凭据提起民事诉讼,借助司法程序向受借者或担保人追回资金,甚至逼死人,他们逍遥法外,继续其非法民间借贷的勾当。 原兰溪诚信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沈绍良就是这样一位搞非法民间借贷的能人,多年来为众多散户出借高利率资金无数,因其也有“合法”的外衣,也有“天衣无缝”的借款合同、抵押证明等凭据,所以一直来虽从事非法民间借贷多年,甚至有1个债务人已经被逼死,他却始终“安然无恙”。更让人纳闷的是:截至为止兰溪法院受理了16份沈绍良为其非法民间借贷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中一起在审理中。法院却全部以借贷纠纷为由,判沈胜诉,支持和纵容了沈的犯罪行为,沈一伙打赢官司后得意地炫耀说:“我们上面没人敢放高利贷吗”沈仅在法院已受理16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而且沈在银行有巨额个人贷款。其余资金来源不明,沈已涉嫌犯有高利转贷罪?非法吸存?非法经营罪。法官对沈绍良的犯罪行为假装看不见,其职业道德何在?? 高利货历来都是社会的“毒瘤”, 对社会危害极大, 相同案例,相同的案情在上海,南京,徐州等地人民法院正确运用法律条文,将高利贷绳之以法。而且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同。这证明我国刑法对高利货量刑定罪是有法可依的。请问兰溪法院的院长,法官们,你们包庇着沈的犯罪行为,在众多犯罪事实面前为沈绍良寻找种种说词,不肯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却非常给力地充当沈绍浪的“保护伞” 这会有损法律的尊严。有损兰溪人民法院公平?公正的光辉形象。或许你们也有苦衷,沈绍良所炫耀的“上面人” 在护黑,但人民法院是老百姓寻求公平,公正的底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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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到底2008 发表于 2014-5-8 08: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十月九日上海“新民晚报”报道了一个华侨通过上海“一中院”拿回了执行款300多万,执行法官采取了“限制出境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法院签发搜查令”……实际上在执行方面法院的法规,措施是很全面健全的,问题就出在碰到涉案高干子女的借贷案,法官就可不按法规办事,完全在按潜规则办事。什么样的执行措施也没有了…为何不截上海本事广告公司、由上海锦利事广告公司(属静安区教育局、国资委)每年一月、七月二次分给上海本事广告公司“同三国道”上的广告牌固定收入??希望法院一视同仁,打破潜规则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当五年前一个老百姓,依据法律拿着“借款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维权的时候,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今天这样的结果,化费了几万元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判决书下达也有三年多了,一百多万元的执行款而分文未收到的情况下,法院还称该案“已结”二被告至今消遥法外而无人管。判决书行同空文,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哪里??这社会公平吗??老百姓的合法权利由谁来保障??上海市政府你们的职责在哪里????
  “如果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节严重的,可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追求其刑事责任。”
  本案执行问题的披露,是检验上海市委书记、反腐倡廉、执政为民、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的见证,检验公民合法权益,在上海能否得到国家法律公正的保障。能否依法执行,应由全社会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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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到底2008 发表于 2014-5-8 10: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欠债人是“老赖”“无赖”还是“骗子”我们的人民的法院、法官、还是党与政府的立场站到他那边去了还谈何公平正义??这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个知青回沪后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本人已退休,由于这样一个后果,至今是租房渡日,已成为社会民生问题,这社会公平吗??,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法院、法官不依法执行,几年来,求助于市委书记、中纪委得不到切实的解决真的很无奈。欠债人与担保公司至今逍遥法外无人关。中国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障??涉案高干子女的借贷案,中国的司法还有公正吗??
  昔日的市委书记,今日的政协主席:我一个小老百姓的“中国梦”只是想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已生效的判决,拿回我那辛苦一辈子的合法积蓄、安渡晚年。连这点也过份吗??为何迟迟得不到切实的解决????
  监管在哪里??司法公平、公正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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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到底2008 发表于 2014-5-8 1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我所提供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及涉案高干子女借贷案的判决书如有半点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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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谣言就有人管,真实的事情怎就没有人管呢??法律要是真的公平公正,就请把多年没有人管的案子管一管,天下不就没有不平等的事件了吗??不就国泰民安了吗??国家为什么不全管呢??有影响国家的就管,百姓受害就不管,这意味着什么??这是不是故意让不法分子欺压老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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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到底2008 发表于 2014-5-8 18: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我所提供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及涉案高干子女借贷案的判决书如有半点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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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的公平、公正在哪里??二被告至今消遥法外,判决书行同空文,谁是不法分子保护伞??谁在欺压老百姓??这是执政为民的政府吗??
葛炯昭 该用户已被删除
葛炯昭 发表于 2014-5-8 21: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躺在院里,晒着太阳,看着蓝天丽江旅游咨询交流群:71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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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当前形势 发表于 2014-5-8 23: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产高利贷还去借,那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没有人逼迫你去借,那就属于自愿,别人逼你还钱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