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吴玉鹏,现龄57岁,杭州人,未婚,住址在弥陀寺100号。
身证号码是:330106195702191511. 残疾人证号:33010619570219151172. 每个月由市政府补贴655元,另自行支付养老保险450元。母亲曹怀珍和父亲吴金奎已去世,兄弟姐妹共五人,本人家中排行老四。 弥陀寺路100号,是杭州市向阳中学所分配给母亲曹怀珍的福利房住户。一共有三间,简称外墙门一间,里墙门两间;其中外墙门一间于曹珍怀在世时已把房卡过户于老三,并于五年前已入住拆迁办所分配的房子一套。剩下就是里墙门两间的矛盾,分东、西两间。 老五开始最早的时候与父母同住,之后十多年这段时间并未在该房屋居住,后来因为听闻拆迁事宜才搬回弥陀寺路100号与父母同住;为了生计开了一家水果店。几年后,母亲因病去世,第一继承人应是父亲吴金奎,之后由于父亲所住面积不足部分,父亲单位补足父亲 1万多之面积款项。老五住西间,父亲与我两个人住东间,此时房卡户主名字仍是曹怀珍; 期间父亲中风卧病在床,老五未经父亲及哥哥姐姐们同意,与西湖区拆迁办某工作人员YH采用非法手段,擅自将母亲房卡更改为自己的名字并占为已有,其中间办理更改过程签字为“LYP代”.. 七年前,弥陀寺路一带应政府环境拆迁改建,向阳中学同时也发公函至拆迁办,由于吴玉鹏是多重残疾人,必须照顾并解决房子问题。2013年9月,房管局进行又一批拆迁分配。杭州市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将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为了照顾其住户住房困难,同意老四和老五之住房扩面要求;而老五一直以房卡持有为理由,未经与哥哥姐姐们商量,非法擅自与杭州市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安置房屋拆迁协议,于2013年9月又签订了房屋扩面协议。 安置房屋扩面协议是由于原住房在不足面积的部分下所扩面的,应该是老四和老五俩兄弟所居住的房屋之基础上而所得的扩面面积,应该包括吴玉鹏的住房在内。 扩面协议签订后,拆迁办为老五选房,并交付扩面款项。房址为: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上冠苑10幢2单元501室、上冠苑11幢1单元701室各一套,合计面积为206.78平方米,非法霸占两套房屋,并付款两套房屋款项。而选房期间,吴玉鹏在浙一医院骨科开刀住院,所以吴玉鹏对选房事宜根本不知情,更没有签过一个字!! 曾去拆迁办质问事情原因,拆迁办却以“拆迁安置事宜已经结束,剩下的就是你们吴家的内部矛盾”之语气而不了了之。 吴玉鹏出院后,由于无家可归,又搬回弥陀寺路100号,这个曾经带给他快乐和无奈的地方,眼下他却与周围破烂的砖头为伴,回头再看看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同胞弟弟住的可是206平方米的大房子!!天理难容啊!! 房子呢,被你们拆迁办给拆了,而新房子也没有我的份,连我能遮风挡雨的地方都被你们拆了,试问谁来还我的房子呢??!! 胡锦涛主席说过“百姓利益无小事!!”虽说拆迁是政府机构行为,那么[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领导的政府是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是为老百姓撑腰说话的,更要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拆迁过程中,老五非法霸占别人的房子,还想借此发横财,走极端,可恨之极,可憎之极,典型的道德败类!!我们坚信在法制社会,通过法律程序,此事会得到圆满的解决,多一点问责心少一点功利心,还残疾人一个公道,以生命为代价来抵抗强拆,民心难善,悲剧将继续!! 吴玉鹏口述 老大、老二、老三 整理笔录 | |
|
现在还住在弥陀寺100号停水停电漏风的小破屋里,而那个霸占我房子的人却住着新房,我行动不便,哥哥姐姐每天为我送饭送菜,他们也都60多岁了,也老了,我非常地心疼他们;父母唯一留给我的房子做今后的生活保障却在哪儿呢??
| |
|
河边草93 该用户已被删除
|
请问??你都说你有残疾还智力障碍,如何写这篇文章阿??还拼音写写,还写的那么顺溜,一看就不是本人写的,真实性有多大??别说什么我叫哥哥弟弟待写。值得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