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45条释义:2 .侮辱他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l)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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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出生在美国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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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点心思全拿来对付老百姓了。要这都够抓,那在美国骂奥黑的岂不是要把监狱塞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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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兵之翼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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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警察叔叔普法】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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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暴走Spenc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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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被拘留兖州,值得全国公安民警学习,以后碰到爆粗口的可以直接报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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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甴民煮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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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大棒杀鸡骇猴?//朴抱一: 兖州交警真是一点都不孬种!一个“真孬种”竟然要关5天。过于滥用警权了吧,训诫一下足够了,而且,如果只针对“交警”这个职业,没有明确到某个交警个人,那就纯属滥用公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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