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不够判刑的就意味着社会危害不大,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要限制人身自由四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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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清楚,劳教是最高四年!!另外,很多扒手,吸毒人员,都是暴力抢劫老弱妇女,已经是暴力伤害!!很多警察抓扒手,碰瓷,小偷小摸几十次,有的进派出所几十次,都无法刑拘!!一个小偷今天偷你两百,明天一部手机,后天一几件衣服,大后天几罐奶粉,都不够刑拘,你说咋办??你报警还是不报警,警察是每次抓??还是不抓??不抓失职,抓捕,一个派出所多少警力??抓了以后不够判刑,放还是不放??!!!!你给个意见??!!你就会说“社会危害不大”……真正让老百姓没安全感得就是这些!!非要抢银行才叫社会危害??!!小洞不补,打洞吃苦!!当初就是小偷小摸不在意,所以才会这样容忍,才会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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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货,如果社会危害大,你立法审判治他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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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shidanke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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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第22楼,
劳教制度弊远远大于利!!必须废除!! |
七月流那个火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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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什么问题。
劳教制度的确太过时了,近年来主要就是高压维稳的手段而已,然而堵不易疏,对人民内部,增加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加大反腐力度,加快政府转型,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就好!!对敌人,劳教就更没用了。 至于法律真空,切以为刑法的打击面,强度都够了,还有行政处罚的"高低"搭配,漏洞并不多。混乱什么的不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