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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号本人郑芳林去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三卫村村委会,到村长办公室问村长胡小泉土地款的事情,可是村长胡小泉没有给我答复,管自己到楼下去了,随后我跟着他下楼,他去开车,我站在他汽车前面拦住他,问他土地款的事情。他连续说了两遍说要撞死我,然后他直接下车把我踢到在地,管自己开车逃走了。当时我直接晕过去,肚子痛的动弹不来,还好有好心人帮我打110、120。
110先到现场,警察问我谁打的,我说了是村长打的,随后警察问了围观的老百姓,还问了事情的经过,还登记了三个证人的姓名和电话,给我了验伤单。接着120到了,把我送到了邵逸夫医院,医院检查了,出具了验伤报告,腹部外伤,软组织挫伤,两天起不来床。结果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还以郑芳林过错在先,且胡小泉对郑芳林造成的伤害后果显著轻微为由,不予行政处罚胡小泉。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所说的在该事件中,胡小泉多次向郑芳林解释,但郑芳林继续纠缠胡小泉这一说法完全捏造事实,因2013年11月29号之前郑芳林曾多次去询问属于自己的土地款,村长胡小泉多次出尔反尔,他说这儿他最大,他说给我就给我,不给我就不给我,法律在他面前是没用的。刚开始说给我10%的土地款,后面又说给我50%的土地款,最后又说100%给我,叫我2013年11月29号来拿,所以出现了本文开头的被他打伤的事。作为一名村干部公然对抗法律法规,对本属于郑芳林的征地补偿款克扣拖压。在现在这个法制社会,居然还有村长打妇女,一个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不管老百姓死活的人竟然能够做村书记。我认为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的裁定违背事实真相,因而是错误的,极大的损害了郑芳林的人身利益,作为老百姓,我是弱者,作为女人,我更是弱者。我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公正的办理我的案件,为我主持公道。 三卫村村民:郑芳林 联系电话:13757107993 2014年5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