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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广东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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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牙 发表于 2012-4-9 10: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2年的一个夏日,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去找在广东惠东做**生意的一个朋友----小史,颇有一副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英雄气概。扛了几十个小时的硬板后,我到了广州。出了广州站,我很想模仿一个电视剧**的镜头。站在广州站的广场上,仰天长吼,广州,我来了!还没等我吼,只是一仰头,便被广州的雨噼噼啪啪的落了满嘴满脸的水,瞬间浇灭了我的热情,仰天破口大骂,我CAO。原本很**的一个镜头被我整了个支离破碎,我不知道,如果那部电视剧的导演看了会不会抽我?
  
狼狈不堪的我找到一个买雨伞的大姐。我问,大姐,这雨伞多少钱?在我的印象里,一把雨伞也就10块钱左右,说着也就伸手掏裤兜里的钱。谁知,这位黑不溜秋又矮又瘦的大姐,操着生硬的普通话,连考虑都没考虑的说出了一个灭绝人性的价钱,50块。我怀疑我是听错了,又问,多少?大姐继续面无表情的说,50块,后面还加了一句真想让人冲上去一抽为块的一个短句,这已经够便宜的啦。
  
听到这个价钱后,我立马做出个令我至今都无法原谅我自己的决定。我提着装行李的软包,迎着劈头盖脸的漂泊大雨,浑身湿成个落汤鸡,如英雄就义般宁死不屈的走在前往省汽车站的路上。那些迎面而来或者顺道而行撑着伞的路人,以及躲在角落里避雨的人,都瞪目结舌的看着在水中高一脚低一脚的我,也不知道是佩服我的勇气或者是嘲讽我的傻气。
  
我湿淋淋的去了汽车站,买上去惠东的票,坐在候车室等车。这时,老天爷和我开了个莫大的玩笑,居然停雨了。我看着来之前花了200多块买的,已经成了水鞋的皮鞋,(哪时候200多的皮鞋已经能买上红蜻蜓,蜘蛛王,康奈等牌子的鞋了),和被水侵泡过的行李包,那时那个火呀,真想冲出去骂街,但是我的理智最终没让我实现刚才我一闪而过的念头。
  
去惠东的大巴上,司机又开启了空调。到了惠东,很不幸,我感冒了。已经好几年没感冒的我,到的第一天我就感冒了。
  
晚上小史准备为我洗风接尘,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想喝面!他领我去了一个面馆,吃到我今生至今难忘最难吃的一次面。(就因为那碗面,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没在广东吃过面。)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哭了,我实在想不出个词语怎么形容那面的难吃程度。这对于当时年少气盛的我,时常把自己标榜的才华横溢的我,就因为面前的一碗面,就到了才思枯竭,江郎才尽的地步,实在愧对拿钱供我读书的父母;也有愧于老子,孔子,孟子等圣人,还有……。不好意思,这好像有点扯远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小史点了盘蚊香。我说,点它干吗?呛人的!小史说,这里蚊子厉害,不点,能被咬死。我不以为然的应道,那让他们咬我吧,把我的感冒病毒传染给他们,让它们明天飞的时候,每只蚊子都流着两桶鼻涕,多酷啊。可能小史对我的回答很无语,直接躺下睡了。
  
我趁他睡着以后,偷偷的把那盘燃着的蚊香给切灭了。没一会,我就被我愚蠢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全身刺痒难耐,这会,小史也可能感受到了被蚊子叮。起身按开灯后,颇为壮观的一幕出现了,我只感觉眼前无数的蚊子像轰炸机一样横冲直撞,然后看到赤身**的我满身不下100多个包,我彻底被激怒了,满室追着打蚊子,小史对我说,没用的,然后又自顾自的点蚊香去了。
  
通过此次一战,我彻底诚服与蚊子的淫威下,蚊香每天必点,无论春夏秋冬。能一天不吃饭,不能一天不点蚊香。即使后来如冬天没蚊子的时候,我依然每天雷打不动的点蚊香。后来小史称我这是轻度臆想症。
  
在广东,除了蚊子,那就是小强和老鼠多了。刚去的时候,我每当看到小强在地上乱串的时候,我就被惊的一跳而起,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灭了它。(相对于蚊子的数量,小强的数量还是少多了。刚开始碰面的时候,小强在我手底下逃生的机会还是很渺茫的)但小史对小强坦然的态度确实很令我折服。
过路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过路人 发表于 2012-4-10 06: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隔几天,贵州仔还了我们的10块钱。并且和我们聊他一晚上偷了N多户人家。在他神采飞扬的讲述中,我忽然发现,做小偷也是这么光彩的一件事!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看来我真的是OUT了。这一天,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姗姗来迟的吹到了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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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wei.6366 发表于 2012-4-10 10: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赶上直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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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o19830430 发表于 2012-4-10 17: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哪天晚上,半导体播出了我写的哪篇短文,播完后,打电话发短信的人此起彼伏。我和小史轮着接电话回短信。(那时候,两人用的就我的一部手机)好不热闹。看的老二蠢蠢欲动,也央求我给他写一篇短文,帮他征几个女友。我当然没答应他这么悲催的要求。我说,你的荷尔蒙是留给那些失足妇女的。不像我和小史,还是处男。当时说这话的我多少有点恬不知耻。但是为了打消老二的念头,我只能用违背良心的假话去搪塞他。因为,我不想让那些小草被老二这头老牛踩踏了。显然,老二对我们两都是处男这件事鄙视了好一阵。
  
接下来的日子,小史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兴奋的抱住电话没完没了的发短信。但是在见女听友的这件事情上,小史选择了回避,我却义无反顾的踏上了见女听友的征途。见的第一个女听友是重庆的,声音很好听,离我们住的地方也近。在我们住的地方往下走两里左右的一个制衣厂。她是里面的车工。(在这里没法说明方向,好像我自从去了广东后,我就再没分清个东南西北。挺令人抓狂的事情)在没见面的时候,我就因为那声音把那女孩想的貌美如花。现在想来,那时我确实年轻,貌美如花的怎么可能等到我们这些外面的男人去采摘,早被本厂老板,或者管理人员下手了。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当时愣没想明白,想想挺悲催的。这也说明当时我和小史还是挺纯的……
  
那天约的是晚上8点在一个超市外面见面。我把我的装束,个头和她在电话里说的很清楚。又在家里洗涮了半天,上衣穿的还是从小史身上拔下来的一件7匹狼的T恤,喷了无数劣质香水。(那是我的短袖全是AC米兰,尤文图斯等球队的球衣,)然后和小史一起去的。这充分说明了我是多麽看重这个约会。小史在马路对面没过去,远远的望着我。
  
我风度翩翩的站在超市外面,至少在当时,我认为那确实是风度翩翩。目光注视着过往的行人,生怕漏掉我想象了无数次的白雪公主。满脸犹如英雄就义宁死不屈般的表情。可能当年文天祥上断头台就是我这表情。
  
忽然,远处走过一女孩。从我身边侧身走过,并斜眼打量我,留下了香风阵阵。我在心中呐喊,千万别是她,因为她和我想象中女孩的距离,须用孙悟空翻个筋斗云才能跨越。她身材还行,面貌也不能说丑,只能说普通,典型的南方人长相。深眼窝,高颧骨,两腮无肉。还好,她在我身边没有停下,径直走了过去。在我胸口跳着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被我的大手用力一按,又放回了心里。
  
在我刚大口喘完气后,令人悲催的事情发生了,刚才走过去的女孩折了回来,径直走到我的面前,问我,你是XXX吗。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点了点头,无力的依靠在超市外面的台球案上。至于那天晚上聊了些什么,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进超市买了两盒蒙牛酸酸乳。在这里我先声明一下,那时候蒙牛的产品还没发现致癌物呢。我当时肯定没想着药死她。只是想早点回去。在她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沿着马路散了一会步。本来很平坦的一条路,被我高一脚,低一脚踩出了一路的坑坑洼洼。期间是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回去以后那女孩给我发了个信息,问我,见了面是不是很失望。我没回。现在想想,我没回信息挺不绅士的。在这里,小小忏悔一下。小史则幸灾乐祸的问我,你的公主怎么样,漂亮不?我对小史说,你别问了,我想死!然后跑到街上的小卖部买了一瓶5块的尖庄白酒,5块钱的盐煮花生。回去的时候看到一辆卡车,我是巨想冲过去撞车。
  
我和小史边喝边聊,我描述那女孩模样。小史对我壮烈就义感到由衷的佩服。问我,难道你就这样放过她了,再不联系了?我说,我虽是个人渣,但毕竟不是个败类。我和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我第一次见听友在希望中开始,在失望中结束。但我却惨烈的死了一回。
  
这次过了不久,我又炮制了一份爱情小说。小史是里面的男主角。我则写我会谱曲,小史会吹萨克斯等等……。没多久,又发表了。这次的反应较上次强烈多了。有找我的,认为我的文字写的非常好,还会谱曲,弹电子琴等,标准的文学青年。(文学青年这么好一个褒义词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成了一个贬义词。像凤姐毁了北大清华,郭美美毁了红十字一样,文学青年也不知道谁给毁的,在这里稍微谴责一下。可能很多人年少的时候都揣着一个文学梦,特别是女的。)也有找小史的,认为小史用情至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值得相信。于是,我们在广东风花雪月的日子才拉开了帷幕。
  
为了避免出现类似上回见面,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如此出乎意料的情况。我去楼下充话费的话吧,把老板的地址要上。让准备和我见面的女听友写把照片寄来。现在想来这举动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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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瑟瑟 发表于 2012-4-10 21: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话吧的女老板很漂亮,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广东女人。圆脸,一米六以上的个子,梳一很短的马尾巴。最重要的是很热情,见惯了趾高气扬的广东人以后,话吧的女老板让我有了很情切的感觉。我们以后简称她小黄,因为她似乎很喜欢穿黄色短袖。男老板也很热情,但是长相一般,最起码我觉得没我和小史任何一位好。这确实是令我匪夷所思的一个问题。哎,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我第一次去话吧是和小史一起去的,站在小史身后。小黄冲我笑,我第一次见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冲着我笑。第一反应是我后面肯定有她认识的人。我转身看了看我身后,确定没人后,我才觉得小黄是真的对我笑。我一时不知所措,脸居然不真气的红了。我实在没想到我见了漂亮女人会这样操蛋。扔下小史逃似的出了话吧。直到若干年后的今天,我依然能清楚的记得小黄那天对我甜蜜的笑。美人一笑确实让人难忘啊,也难怪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会烽火戏诸侯。那一刻,不知道你们懂不懂,反正我懂了。
  
给小史发短信很频繁的一个女的叫王小红,(这里使用了化名)重庆人。在港泰厂上班。
  
那天下午,小史终于按捺不住冲动,步我的后尘,去见女听友了。还不让我一起去,我对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恨的咬牙切齿的。在他出门的时候我诅咒他,出去碰上女流氓,被强暴了无数次,直到他精尽血枯,暴毙而亡。
  
那晚小史回来的很晚。回来激动的和我说,小红还是处女。我不由的想小红是不是很傻,第一次见面。男人随便说什么她就相信了,还献了身。NB。小史眉飞色舞的描述在惠东的南湖公园是如何铺上报纸做的。我对小史的抠门很无语,再怎么样也应该开个房吧。最起码没蚊子啊。后来想想,小史那天肯定是预先做好准备去了就上手的,要不,怎么不带我。
  
看着小史从一个单身男人直接步入有人疼有人爱的男人行列,我真是羡慕嫉妒恨。能让我心里平衡的就是小红长的也很一般。我曾经无数次的想,假如我换成小史,我才不会为小红放弃身后整个森林的。但生活毕竟没有假如,小史把他的小宇宙完全奉献给了小红,再看到隔壁的四川妹也眼里不在充血了。反倒轮到我每天两眼通红的寻找着目标。
  
因为我在文中写小史会吹萨克斯,可能是小红缠着小史给她吹萨克斯的回家。没几天,小史买回了一只口琴,(个人觉得萨克斯和口琴的区别太大了,他居然就愣把这合二为一的,不得不佩服他真是太有才了)一遍又一遍的练新鸳鸯蝴蝶梦。(因为我只记得这首歌的简谱,就给他抄了下来)但是最要命的是,只从我离开广东,都没听出小史用口琴吹的调是新鸳鸯蝴蝶梦的调,他完全是给已经嘈杂不堪的惠东制造点噪音,这一点我觉得挺对不起惠东的广大父老乡亲们。这里特别的陪不是的是和我们同住在一起的其他4户住户。每天都要被他的口琴摧残一下本不健康的灵魂。我稍微忏悔一下。
  
我曾想,还好我是写的是他喜欢音乐,爱吹萨克斯。如果我写他爱好军工科技之类的,他会不会整点导弹来研究啊。看来有时候吹牛还的悠着点。因为有人还真把它当真了。
  
我们住的5户人家的另外一户在这时粉墨登场。那天下午,那个河南妹领回一个嫖头在房间里嘿哟。小史则在房间里用口琴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新鸳鸯蝴蝶梦。我被小史的音乐细胞已经折磨的奄奄一息了,躺在床上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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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员1 发表于 2012-4-11 01: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追子咨滋邹
卓状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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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的笨青蛙 发表于 2012-4-11 05: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笔不错,请楼主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