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站发帖诽谤他人转声明一个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淡染的江南 发表于 2014-6-10 10: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转载个别的网站声明,希望网络空间文明清朗
  中安在线旗下论坛——“中安论坛”是面向安徽地区的一个开放性的社区型网站,会员自由注册,所有信息也均由会员个人用户自由发布,不代表中安在线在线本身的任何观点。中安在线在其论坛的注册服务条款中也明确要求用户“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同时指出“如果您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站概不负责,您的登录论坛信息均被记录无疑,必要时,我们会向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供此类信息。”
  2013年5月,论坛用户“美丽的花亭湖”在“中安论坛”上发布了题为《上市公司涉嫌围标犯罪 有关司法机关徇私枉法》的帖子,帖文中的内容涉嫌侵犯周济华先生的名誉权。为此周济华先生通过蜀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拟追究发帖人“美丽的花亭湖”与本网站责任。2014年1月7日,在收到蜀山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后,为最大限度降低该贴文对周济华先生带来的的不良影响,本网站已于当日将该帖子予以彻底删除,在此向周济华先生表示歉意。
  因技手术限制,无法追究发帖人“美丽的花亭湖”相关责任,经周济华、本网站双方代理律师协商,现就相关侵权问题达成调解意见,不再追究本网站责任。
  在此我们再次郑重声明:“坚守七条底线,共建网络文明”。中安在线将与广大网民一道,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共建共享网络文明,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中安在线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