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平阴县孝直村67岁老人王家斌含冤实名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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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15864032899 该用户已被删除
lei15864032899 发表于 2014-6-11 10: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89号文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要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本村户籍的农民,一般不得申请宅基地,因故确实需要的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明,方可安排一处宅基地。)
  
  
  
  王家斌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并在侵占集体土地上非法建房
  王家斌已于1987年4月19日全家户口迁出孝直村,他不是孝直村村民,并且现在有居住场所四间——二层楼房,一层租赁,二层居住。目前他与家人在原工作单位都具备居住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他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因此不予上报申请。
  2005年,王家斌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在有居住场所四间—二层楼房的基础上、又在其弟弟王家毅搬走后的老宅基上,非法开挖宅基地基础强行又要再盖八间楼房,村委负责规划的同志对王家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停了两天又进行开挖,村委再去制止,并且把有关国家规定和省政府文件8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复印给他,他不理睬继续施工,村委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村委向镇国土所、镇建设办反应,他们几次做王家斌工作要求他停止施工,2005年7月2日县国土局给他下了停建通知书,县建设局两次来人做王家斌工作不办建设手续不许建,可是王家斌目无法纪。2008年,他把老宅子扒了部分利用晚上施工,筑起了八间房的地下室地基,八间地下室的顶子做的现浇顶。违法建设得不到有效制止,村委起诉至平阴县人民法院,想依法收回侵占的集体土地,2008年7月、11月开了两次庭后,主审法官对村里说他管这个事有些牵强,宅基地纠纷应该去国土局走行政诉讼处理,让村里撤诉,村委只好撤了诉。村里找国土局监察科,说宅基地纠纷是由乡镇人民政府来处理,在这个过程当中,王家斌采取昼伏夜间干,2010年4月6日国土局又下达了停建通知书。2010年11月王家斌找来施工队大张旗鼓的施工,筑起了一层楼房的主体,村委又向有关部门反映,2010年11月18日平阴县国土局又下达了停建通知书,2010年11月19日镇建设办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停建通知书下达后2010年11月19日仍然施工,群众反应强烈,有的向村委打电话,有的来村反映,有位70多岁的老人也来村反映其强建行为,这时如不拆除,一夜之间一层房顶就浇筑完成,孝直村就乱了。为了确保三千村民的合法权益,经村两委反复研究决定,于2010年11月20日对王家斌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www_235255_com 该用户已被删除
www_235255_com 发表于 2014-6-11 11: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城市论坛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互联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  
  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  
  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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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rsqmxk2 发表于 2014-6-11 12: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ei15864032899、王木子2014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你作为殷京玉手下的一个卒子,你可要好好抱住他的大腿、拍好马屁,这样你才能进步、得到殷的赏识,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你,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如此为殷京玉歌功颂德是可以理解。你们毕竟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要为你们的利益、你们的集体、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所谓的君子名誉打拼、“正名”。
  请实事求是:你是否清楚王家斌不幸遭遇的前因后果??请换位思考,你认为殷京玉对一位67岁的老人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是否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对于孝直村开展怎样的活动,我不关心。在我看来,孝直村的发展是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英明决策,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宣传塑造。而不是向你一样吹嘘的、被神化的、至高无上的殷的全部功劳。孝直村换谁任村干部都会比现在强,要知道地球离了谁照样转,也可能你任村干部会比殷干的好。
  这些年来,殷作为县培养的典型,应该知道感恩,不应该与县镇背道而驰,国有过法、村有村规,但是村规大不过国法;应该去除私心杂念尽人民公仆职责,而不是蓄意打击报复……
  其实,孝直村开展的所谓“增遮光”活动,就是村干部,应该说是殷等别有用心打击异己、宣传殷京玉主张、为殷京玉歌功颂德的平台。这样的活动是不是有悖于国家倡导弘扬的主旋律呢??
  殷京玉在村办电视上讲的是不多。但不是考虑到政治任务、党员和村干部为了向殷京玉表忠心、或是涉及金钱利益,又有几个村民、甚至村干部愿意昧着良心去污蔑攻击他人呢??
  现在外表看似光鲜的孝直村事实到底怎样??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们散布歪曲事实真相的言论和图片,欲意何为??你们这种见利忘义的小人真是卑鄙无耻,你的爹娘白白养活你这么大,你做人的良知何在??
猪蹄儿3 该用户已被删除
猪蹄儿3 发表于 2014-6-11 13: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斌抢占房基地建房
  我们村从1990年开始村庄建设,拓宽街道的目的,是让村民走路方便,道路畅通。让大多数村民都有个街面,王家斌楼房南这一片是供销社的门市部,村里为了通开,让镇政府以北村东的村民行走方便,村殷书记找镇长,找供销社,把房子扒了,形成了路。可王家斌一看大街通开,路北35米都想占为己有,
  他1969年把户口迁出孝直村,以不是孝直村人了,我们村合法村名都是10.50,铜像向东这条街大多数村民都是一户两间,你为什么都想盖上??你都盖上合法吗??村民能同意吗??难道别人就不想多要吗??你想从西到东35米都盖上村干部能同意吗??国家政策一户一宅,得是合理合法的孝直村民,你的户口已经迁出20多年了,国家有政策非农业户口不允许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在2005年,王家斌盖房,当时向村里提出申请要地方,村里不带现在的3间给他向东量了3间10.50米,他说不够166个平方,经村研究给了他4间,14米,这样做村里错在哪里??我和开军,胜华同志给他吧木桷都安上了,给了他4间这应该满足了吧。量完了,王家斌说;往东在量3间,他说,不能重男轻女,我还有个姑娘,我当时就说不行,当时着急,就把皮尺扔在那里了,我说;你这不是得寸进尺吗??孝直村什么时候给姑娘批过地方,??要么是男到女家落户地,要么是本村姑娘落户找了对象结婚的,你是不符合,你的贪心不足能让你得逞。
  2005年,王家斌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私自抢占集体土地,进行非法开挖宅基地,起初,开军同志,胜华同志进行多次制止,制止后停两天,有进行开挖,我们有进行制止,并且把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关规定复印给了他,他不理会,还是开挖,你还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吗??不是非法抢占是什么??你这里告,那里告,你怎么不说,我想占一条街35米,你这是懂法的吗??
  我们向国土所,镇建委反映,县国土局,县建委给他下了停建通知书,领导来了他就停,隔上一段时间又进行建房,你感觉这样是不是抗法??违法??你只知道《物权法》《物权法》什么时候下来的??县国土,县建委,监测科最少三次来让你停止非法建设,让你服从规划,你没有听,你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公民,??如果叫违法建设得逞,孝直村是不是就乱了,没真事了,这样就违背了国家政策,失去民心,就是村干部的失职。我们也不能那样做,你拉拢两个打热线12345,你的目的是什么??想把孝直村搞垮,自己想怎么盖就怎么盖,独占一条街,那是三千村民绝不允许的,你也办不到。
  孝直村规划办公室
  李丙申
  2014年6月10号
张文波197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张文波1972 发表于 2014-6-11 13: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村霸,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电视、报纸上也没少报道了。你想有的地方城中村的村书记,城四边的村书记,但凡村集体有企业的,那个不占股份啊??但凡村中的好地段,哪个不归村干部啊,对于这种现象别的村的村民、或者居民已经见怪不怪,这种现象太多了。
  想一想我们村的殷书记,在孝直村执政三十多年了,我们村的企业有他的股份吗??孝直沿街地段有他的一份吗??不光没有沿街铺面,就连宅基地也没有。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殷书记带头树正气,走正道,当好人,做好事,在他的带领下,孝直村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全国敬老模范村等多项荣誉称号。本人也先后荣获 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省优秀[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员、山东省劳模、山东省十大慈善之星等光荣称号。
  这些都不是虚的,都是实打实的干出来的,就因为有这些荣誉,上级各单位对我村的扶持力度一再加大,村民得到的实惠也就多一些。正所谓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看着孝直村不行,干嘛还想在孝直村生活??人不是都往高处走吗??你可以去更好你更满意的地方去啊!!
  殷书记三十多年连续十次高票党员村书记,绝不是拉票选上的,他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积年累月的干出来的,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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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plew9876 发表于 2014-6-11 14: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规定对回原籍村庄、集镇规划区落户定居的老同志实行“划拨”土地制,无偿提供住宅用地。《物权法》第152条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殷京玉污蔑我抢占地基的问题,我王家斌再次重申:我没有抢占宅基地,我是退休回祖宅养老,我翻建的是我家五代流传的祖宅!!在自己的祖宅上翻盖房屋怎么叫抢占宅基地!!如此来说,那不成了全村人,包括殷京玉都在抢占宅基地了吗!!况且我的祖传的宅基地已经被村里规划,占用了我家宅基地近三分之二,拆除两间北屋、三间南屋,砍伐掉近50棵树,用于修村里的道路,我均未取分文报酬。现在殷京玉官报私仇,巧立名目、光天化日之下想霸占我祖传的宅基地,并反咬一口,倒过来污蔑我抢占宅基地,可这块地上面有我的祖屋,这是我家的老宅子,这是全村人尽皆知的事实!!事实不容污蔑!!2008年5月殷京玉恶人先告状,向平阴县人民法院诬告我抢占宅基地,公开审理两次后,尽管他捏造证据也没得成,在面临败诉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提出了撤诉,这不同样能够证明殷京玉无理吗!!
  
  最后,我再说一遍,我王家斌和你们前世无冤今世无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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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教诲 发表于 2016-5-26 09: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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