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67岁含冤村民王家斌的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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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人 发表于 2014-6-11 06: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当然,你也可能是80后的女性。作为殷京玉手下的一个卒子,你可要好好抱住他的大腿、拍好马屁,这样你才能进步、得到殷的赏识,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你,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如此为殷京玉歌功颂德是可以理解。你们毕竟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要为你们的利益、你们的集体、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所谓的君子名誉打拼、“正名”。
  请实事求是:你是否清楚王家斌不幸遭遇的前因后果??请换位思考,你认为殷京玉对一位67岁的老人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是否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对于孝直村开展怎样的活动,我不关心。在我看来,孝直村的发展是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英明决策,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宣传塑造。而不是向你一样吹嘘的、被神化的、至高无上的殷的全部功劳。孝直村换谁任村干部都会比现在强,要知道地球离了谁照样转,也可能你任村干部会比殷干的好。
  这些年来,殷作为县培养的典型,应该知道感恩,不应该与县镇背道而驰,国有过法、村有村规,但是村规大不过国法;应该去除私心杂念尽人民公仆职责,而不是蓄意打击报复、以权谋私……
  其实,孝直村开展的所谓“增遮光”活动,就是村干部,应该说是殷等别有用心打击异己、宣传殷京玉主张、为殷京玉歌功颂德的平台。这样的活动是不是有悖于国家倡导弘扬的主旋律呢??
  殷京玉在村办电视上讲的是不多。但不是考虑到政治任务、党员和村干部为了向殷京玉表忠心、或是涉及金钱利益,又有几个村民、甚至村干部愿意昧着良心去污蔑攻击他人呢??
  现在外表看似光鲜的孝直村事实到底怎样??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散布歪曲事实真相的言论和图片,欲意何为??你这种见利忘义的小人真是卑鄙无耻,你的父母白白养活你这么大,你做人的良知何在??
猪蹄儿3 该用户已被删除
猪蹄儿3 发表于 2014-6-11 1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斌抢占房基地建房
  我们村从1990年开始村庄建设,拓宽街道的目的,是让村民走路方便,道路畅通。让大多数村民都有个街面,王家斌楼房南这一片是供销社的门市部,村里为了通开,让镇政府以北村东的村民行走方便,村殷书记找镇长,找供销社,把房子扒了,形成了路。可王家斌一看大街通开,路北35米都想占为己有,
  他1969年把户口迁出孝直村,以不是孝直村人了,我们村合法村名都是10.50,铜像向东这条街大多数村民都是一户两间,你为什么都想盖上??你都盖上合法吗??村民能同意吗??难道别人就不想多要吗??你想从西到东35米都盖上村干部能同意吗??国家政策一户一宅,得是合理合法的孝直村民,你的户口已经迁出20多年了,国家有政策非农业户口不允许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在2005年,王家斌盖房,当时向村里提出申请要地方,村里不带现在的3间给他向东量了3间10.50米,他说不够166个平方,经村研究给了他4间,14米,这样做村里错在哪里??我和开军,胜华同志给他吧木桷都安上了,给了他4间这应该满足了吧。量完了,王家斌说;往东在量3间,他说,不能重男轻女,我还有个姑娘,我当时就说不行,当时着急,就把皮尺扔在那里了,我说;你这不是得寸进尺吗??孝直村什么时候给姑娘批过地方,??要么是男到女家落户地,要么是本村姑娘落户找了对象结婚的,你是不符合,你的贪心不足能让你得逞。
  2005年,王家斌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私自抢占集体土地,进行非法开挖宅基地,起初,开军同志,胜华同志进行多次制止,制止后停两天,有进行开挖,我们有进行制止,并且把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关规定复印给了他,他不理会,还是开挖,你还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吗??不是非法抢占是什么??你这里告,那里告,你怎么不说,我想占一条街35米,你这是懂法的吗??
  我们向国土所,镇建委反映,县国土局,县建委给他下了停建通知书,领导来了他就停,隔上一段时间又进行建房,你感觉这样是不是抗法??违法??你只知道《物权法》《物权法》什么时候下来的??县国土,县建委,监测科最少三次来让你停止非法建设,让你服从规划,你没有听,你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公民,??如果叫违法建设得逞,孝直村是不是就乱了,没真事了,这样就违背了国家政策,失去民心,就是村干部的失职。我们也不能那样做,你拉拢两个打热线12345,你的目的是什么??想把孝直村搞垮,自己想怎么盖就怎么盖,独占一条街,那是三千村民绝不允许的,你也办不到。
  孝直村规划办公室
  李丙申
  2014年6月10号
张文波197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张文波1972 发表于 2014-6-11 14: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违法建筑建成了,孝直村就会还有人多圈多占,这样孝直村就乱了。平阴县政府63号文《平阴县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查处控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网络等单位不得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提供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有线电视接入条件。第十五条还规定:县房管部门不得违法建设占地占地办理房产证;县工商等部门不得违规为利用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场所从事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工商执照,已办理的应当及时撤销,也就是说违法建筑断水、断电是有政府名为规定的。建房之前,必须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你有吗??你想想,你这一溜都成你个人的了,对面那一溜是4户人家的,合理吗??你一个不是本村户口的要三十多米的沿街房,说得过去吗??
yos5in918g 该用户已被删除
yos5in918g 发表于 2014-6-11 1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规定对回原籍村庄、集镇规划区落户定居的老同志实行“划拨”土地制,无偿提供住宅用地。《物权法》第152条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殷京玉污蔑我抢占地基的问题,我王家斌再次重申:我没有抢占宅基地,我是退休回祖宅养老,我翻建的是我家五代流传的祖宅!!在自己的祖宅上翻盖房屋怎么叫抢占宅基地!!如此来说,那不成了全村人,包括殷京玉都在抢占宅基地了吗!!况且我的祖传的宅基地已经被村里规划,占用了我家宅基地近三分之二,拆除两间北屋、三间南屋,砍伐掉近50棵树,用于修村里的道路,我均未取分文报酬。现在殷京玉官报私仇,巧立名目、光天化日之下想霸占我祖传的宅基地,并反咬一口,倒过来污蔑我抢占宅基地,可这块地上面有我的祖屋,这是我家的老宅子,这是全村人尽皆知的事实!!事实不容污蔑!!2008年5月殷京玉恶人先告状,向平阴县人民法院诬告我抢占宅基地,公开审理两次后,尽管他捏造证据也没得成,在面临败诉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提出了撤诉,这不同样能够证明殷京玉无理吗!!
  
  你们这样抹黑事实的跟帖,反而提高我王家斌遭受冤屈在全社会上的关注度。
  我再给你们说一遍:我与你们无冤无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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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尔天天 发表于 2014-6-12 01: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殷京玉污蔑我王家斌抢占地基的问题,我再次重申:我的宅基地并非划拨所得,更没有抢占宅基地,我是退休回祖宅养老,我翻建的是我家的祖宅!!在自己的祖宅上翻盖房屋怎么叫抢占宅基地!!
  我王家斌有权取得所主张的宅基地,殷景玉阻挠、强拆我在合法的宅基地之上建设房屋是违法的。
  我的宅基地是继承取得,是合法合理的。《物权法》第152条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我在祖辈世代居住继承,并在规划剩余后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名正义的党员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一名正义的党员 发表于 2014-6-12 05: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孝直村的安定团结来之不易,我们村的成果刚刚显现在这大好形势下,从鲍店煤矿退休的王家斌一个人多年来在互联网上信口雌黄,对我们殷书记进行诬蔑诽谤,说他是黑恶势力、是村霸,这是蟑螂挡车,自不量力。
  孝直村发展的历史车轮是你能挡得住的吗??凡是懂事的,有谁能信??殷书记是我们党员心目中最敬重的的村书记,她是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山东省劳动模范,是山东省十大慈善之星,这些荣誉称号是虚的吗??
  你说他是村霸,他霸在哪里??!!你说他是黑恶势力,他和谁称兄道弟、拉帮结派了??孝直村村干部十多人,有他们姓殷的吗??有他的亲戚吗??要是黑恶势力,你能这样在互联网上随意发帖,随意对他人身攻击吗??你能退休后在孝直村呆着十几年吗??你为什么对黑恶势力范围内地方这么情有独,非要在你所以为的“黑恶势力”范围内建三十多米的门头房,你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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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教诲 发表于 2016-5-26 09: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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