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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生命代价 替你赎罪》
2012-04-23 18:43 星期一 晴 公平正义背叛了光明的颜色, 为罪恶拉上黑幕, 在光天化日之下, 将法律,扒的赤裸裸……强奸。 黑幕中的屈辱, 不再相信公平正义是光明的, 黑暗的公平正义, 虽然我穷的一丝不挂, 没有财力买到法律的尊严, 但我可以,用死亡恢复法律的生命, 让两根烧不化的穷骨头, 戮破黑暗再现光明, 替公平正义赎罪!!!!!! 写于2012年4月23日酉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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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四川省 成都市 《地方领导留言板》也删帖!!!!!!
人民网2012.8.4受理的现在没有了!!!!!! 成都市阳光拆迁让群众更满意只是空话!!!!!! 网友: 蔡炜 2012-8-4 23:17 未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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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息标题 :成都市金牛区各部门不作为、让违法拆迁泛滥!!!!!! 来 信 人: 蔡炜 来信时间 2012-08-02 10:41:06 来信内容 :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6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拆迁许可证号是32 2011延14号显示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城市居民拆迁,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2. 成都鑫地公司签收的我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3.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4. 为什么成都市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符合立案不立案??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成都市金牛区 回复时间 2012-08-02 14:41:29 处理内容: 成都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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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51281741331016655698,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6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2012-05-04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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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2012-07-30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警方符合立案不立案,成都市金牛区还在法制的范围吗??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6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拆迁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即立案调查!!!!!!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12-08-08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经了解,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蔡炜家的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2011年5月启动该处的拆迁工作,由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具体负责。由于蔡炜质疑该项目的合法性,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多次与其联系商谈拆迁事宜未果。该处只有蔡炜一家未与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蔡炜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毁的情况,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受理,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有直接证据证明蔡炜所反映的情况系鑫地公司所为。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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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北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产证还在但房屋没了!!!!!!
网友: 蔡炜 2012-6-26 15:07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 2012-8-3 16:07 由于您提出超出政策要求的条件,拒绝签订拆迁协议,鑫地公司未对您房屋进行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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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2012.8.3官方回复
不支持理由评价: 1. 拆迁许可证号是32 2011延14号显示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城市居民拆迁,不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2. 我的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但成都鑫地公司谎称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3.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4. 成都市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符合立案为什么不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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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51281741331016655698,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6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2012-05-04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