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北碚区中山路小学2年级某班,2个小学生互相掷橡皮,任课教师也是班主任便叫其中一个坐在讲台的水泥地上,在凳子上写字。而掷橡皮之事却是由另一个没坐水泥地的学生引起的。
此事引起家长的不满,因为对待学生不公,并且坐水泥地上容易患病,这是一种伤人于无形的体罚。 经过家长与教师交涉,教师也承认有过失与不妥之处,但理由很牵强,说坐水泥地听课,是为了不被另一个学生干扰。这理由显然不能成立,难道为了不被另一个学生干扰,就只能坐水泥地上了??并说不可能都很公平的。 | |
对待小孩,对待小学生,不能娇惯,也不能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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