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煤炭局长入股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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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乌苏河 发表于 2014-6-13 0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6月4日的《法制周末》刊登了一篇关于《鄂尔多斯一煤矿公司董事长被刑拘,公安局3次变更罪名》的文章:“鄂尔多斯某煤矿公司第三大股东广隆商贸的代表为马雄。但该公司的老员工刘海对笔者透露:‘矿上的管理人员都知道,第三大股东是李彦,马雄是他的代理人。’据刘海说,公司组建时李彦原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煤炭局副局长。对此,刘海也予认可。” 如果法制的事是真实的,试问在禁止官员入股企业的语境下,这个李彦却胆敢公然参股经营入股企业、安然无恙??在中纪委历史上最强势的检查风波坏境下,究竟还有多少像李彦这样的官员逍遥法外??
  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0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根据《法制周末》那篇文章得知两年后的2007年,李彦开始入股经营煤矿了。公开的资料显示:“李彦原为伊金霍洛旗煤炭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全旗露天煤矿及灭火工程的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证件办理年检申报培训工作、煤矿技改和资源整合工作,分管技手术股,颁证办。”面对李彦敢于顶风而上,我们不由得要问,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以及伊金霍洛旗相关部门对所谓清理纠正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为何没有对李彦产生威慑力??因此我们还有必要追问一下,在鄂尔多斯市到底有多少参股企业的官员得到了清理??还有多少官员在违规参股企业??
  根据伊金霍洛旗煤炭局官网显示:两年前,李彦辞职了!!但是辞职和退休一样,过了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中纪委反腐走向深水区,辞职也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面对官商之间的不断非正常的往来,习总书记提出了官商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这就说明了国家要对官商勾结进行彻底“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