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真是民不与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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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帆2014 发表于 2014-6-14 1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界、资讯界的各位朋友。民妇夏其兰,四川巴中平昌县江口镇村民,现年64岁,农务为生。
  十七年前公安局派出所所长肖新江仅凭他人举报以“引诱她人卖淫罪”不具任何法律手续抓走了我的儿子杜飞、媳妇彭媛,然后开出高额赎金“就把人给你放了”,我因儿子有病,救子心切,借了一万元钱误交到公安局,引起肖所长不满,他们将人羁押了四天100小时后转押至县看守所继续关押。县公安局即时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即报即批,批捕后才派警员去嫌犯犯罪所在地广东‘取证’”。后查无犯罪实证,关了75天我儿杜飞突然在看守所暴死,人死后他们又将尸体扣押,不经尸主同意,秘密将尸体销毁,至今“尸骨”被扣押下落不明。
  17年来我为了给儿子讨个公道,历尽艰辛自不必说。平昌县公安局迫于社会压力,不得不作出表态,答应在法律框架外给我“困难补助”,补助金又不兑现,而是打欠条。2013年12月13日,我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赔偿申请后经过三个月又二十天,2014年四月三日才开庭审理,到现在已历时六个月,该赔或不该赔至今未做出裁决。每当我电话询问法院,法院总是支支吾吾没有明确答复,与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抵制依法裁决不无关系。
  因此我只有向法律界、资讯界的朋友求援,望你们关注我的案情,监督法院依法裁决。
  致
  夏其兰
  电话:15983999186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