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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老师社会朋友:2011年12月1日晚,肇事者郭雪林骑摩托车撞一下班回家的政府工作人员,撞击时头部着地,在张掖市医院就医曾多次下病危通知书,进入重症监护室,受害者供俩大学生并且家中有老人,受害者昏迷一个多月,肇事者郭雪林拒交医药费,其家人蛮横无理!!!!耽误治疗时机,一度导致病情加重,曾就医张掖市医院、兰州医院因医药费不足而返回,现在受害者是植物人,肇事者逍遥法外,态度恶劣无比!!!!!!其家人态度也极其恶劣,难道是因为肇事者是校长,所以我们在找各级领导和单位的同时多次碰壁。请问这样的人还能为人师表么?跪请好心人能够给点建议,拯救一下这个脆弱的家庭。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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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受害者当时是横穿马路,职教副校长是躲避迎面来的大车(车灯晃得看不清)无意碰上的,自己本身也是胳膊骨折,对方是某单位工会主席,受伤后职教郭校长也是积极配合治疗,陆续支付了很多医药费的,又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怎么能叫逍遥法外呢,用词要准确,其实现在双方都是受害者,只不过一个轻,一个重罢了。还要说的是张掖这边的人交通安全意识是很淡薄的,马路上不管红绿灯,横穿马路,骑车乱窜的随处可见,也严重影响的城市的整体形象素质,为了个人和他人安全,希望司机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斑马线野蛮司机睁大狗眼,礼让行人;非斑马线路段行人要准确判断,不要着急,不要挤占机动车道,更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车散步!安全最重要,不要抱侥幸心理,身体永远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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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碰上?????????????难道还有无意杀人!无意强奸!某工会主席,不了解情况请不要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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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的一位老师,有些事情不要胡说。我顶郭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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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肇事者肯定会百般狡辩,但是狡辩有什么用呢?对于受害者的心理来说肯定会是一代人又一代人,前如果可以解决的话就解决了,现在江湖险恶,把人逼急了,那样会灭你全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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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受害者的苦楚,受害者的孩子一定要记得肇事者百般狡辩开脱,一定要记得肇事者残忍狠心,一定要记得因为费用不够被赶出医院,一定要记得家人喝开水吃咸菜的经历等等要为家人讨回公道!!!家人还是植物人,而肇事者已经出差兰州,拒绝见面!!!!!要记得,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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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夹住,交通事故和强奸、杀人性质一样吗,喝酒了吗?酒后驾车吗?强奸、杀人是蓄谋的,那个郭校长和受害者之前认识吗?有仇吗?混淆是非!是不是工会主席谁不知道。!我只是旁观者,还是希望双方心平气和的谈,实在谈不成可走法律程序,别漫天骂战,诋毁别人,在严格的法制国家你这叫什么?
还有这些事关我鸟事!我真是闲的没事干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