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官僚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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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4 06: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是林女士几次求见黑龙江省卫生厅赵忠厚厅长无果后,写给赵厅长的信.
  尊敬的赵厅长:
  您好!!
  我是一个生命垂危的晚期卵巢癌患者,非常抱歉打扰百忙之中的您.
  我被医学事故害得己经倾家荡产,现行的医医相护的医鉴体制使我难讨公道,饱受屈辱。
  而省厅医管处您的那些下属
  却对我的遭遇麻木不仁,冷漠无动于衷,百般推托扯皮,万般无奈下向您求助,
  希望以事实为根据,以国家卫生行政法规为准绳,
  给我一线生机一一做一次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鉴定,
  就象温总理讲的那样:社会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向您致敬!!
  医学事故癌患:林 英
  2010年7月24日
  这封和着一个饱尝屈辱、满腔悲愤的晚期癌患血泪写成的信,在二天内两次以特快专递发出.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
  接下来杳无音信。。。。。。
  黑龙江省卫生厅赵忠厚厅长看来不忠也不厚,对他下属违法不究,是个不为老百姓办事的官僚.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今天感觉稍好,又来到省卫生厅信访,求见医管处领导和承办人遭拒.
  当天负责信访接待的扬处长,在看过材料又询问了解情况后,给拒绝下楼的刘丹打电话.
  虽然不知刘丹说了些什么,但杨处长的话却听得句句清楚,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双鸭山来的,叫林英。。。。。。
  我看她带的材料里有当地卫生局的重新鉴定申请。。。。。。
  你别管鉴几次了,就是鉴10次了,只要审核单位认定违规违法,就得给人重鉴。。。。。。
  是,我知道。。。。。。是,
  到你那不是己经一年了吗,
  你得把程序给人走完。。。。。。
  核实呗。。。。。。
  怎么核实:就是把双方当事人、省医疗会医鉴办的、当地卫生局的召集到一切,
  能协调就协调,不能协调就重鉴。。。。。。
  那就是你们的事了。。。。。。
  实在不行就得按你说的,等你们处长回来。。。。。。”
  这个己经退休又返聘的老处长放下电话,又拿起黑医鉴[2009]057号鉴定书,
  边看边摇头:“是瘤就不能是四级”,
  “这医方错在哪儿,你得有违规违法医学过失,这没有叫啥鉴定书??
  当天下午4点左右,我爱人接到了杨处打来的电话,内容是:
  "你的事得回双鸭山当地解决。。。。。。
  你还差程序呢,委托单位给你申请了,市局呢??
  你双鸭山市卫生局什么态度??"
  我们明白了,这老头儿受到的压力还不小.
  我们感觉到:由于杨处接待我们上访过程中说了一些真话,这可能给他自已带来了麻烦.
  我们内心深处掠过一丝歉意。。。。。。
  根据《医学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
  谁是委托单位谁有权审核,
  谁审核谁有权提起重新鉴定.
  如果是市级鉴定,市卫生局有权处理.
  而省级鉴定只有省卫生厅才能处理.
  省厅的官僚们最后的态度是回当地解决!!
  卫生厅.医疗会和肇事医生穿一条裤子,坑害患者,到底谁来管????
  黑龙江林英与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医学事故鉴定案,历时两年分别经过双鸭山市医疗会首次鉴定、异地佳木斯市重新鉴定,黑龙江省医疗会再次鉴定、异地吉林省重新鉴定.
  虽然最后的结论是四级医学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并且医学过失与卵巢癌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
  但是,在鉴定书上却没有法定的“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常规、规范”内容.
  也就是说缺少法定内容,等于一张废纸.
  为什么会有四次鉴定??
  为什么省市两级鉴定都发生重鉴??
  既然鉴定为医学事故,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在鉴定书上列举医方医学过失??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医疗会和医生穿一条裤子!!!!!!
  凡发生医学纠纷,很多人想到的恐怕首先是申请进行医学事故鉴定。
  殊不知,这个医学事故鉴定,对医学患者而言,
  往往是大海中的一根救命稻草,
  却是医学机构的庇护神!!
  卫生厅. 医疗会成了医学机构对付医学事故患者的一道挡箭牌
  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操纵的一起医学事故两年四次鉴定 结论大相径庭
  东北网8月6日讯 林英,一名普通的47岁双鸭山市民,2005年1月在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诊断出患有卵巢瘤、子宫肌瘤,该院为其实施了右卵巢粘液性囊瘤剥除手术和子宫肌瘤剔除手术,保留了林英的患侧卵巢。2006年1月,林英右侧卵巢原术位置再次发现肿瘤,同年8月被诊断出患上卵巢癌,林英包括双侧卵巢的双侧附件、全子宫、大网膜、阑尾等器官都被切除。林英认为,正是因为2005年的术没有切除患侧卵巢,才造成了这起医学事故。经历了一系列病痛的折磨与煎熬后,林英最终踏上了医学事故鉴定的维权之路……
  2007年8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医疗会对林英一案的鉴定结论为:林英医患纠纷一案不属于医学事故。为此,林英申请重新鉴定。2007年9月,双鸭山医疗会再次认定此案不属于医学事故。不服鉴定结果的林英要求再做重鉴,2008年、2009年黑龙江省医疗会鉴定结论均为:林英医患纠纷属于四级医学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1医院保留患侧己交界性病变的卵巢皮质一年后复发卵巢癌
  2005年1月18日,对林英一家来说,是痛苦开始的日子。提起那次术,脸部浮肿的林英眼圈红了起来:“2002年我做B超检查时发现我右侧卵巢有囊肿,2004年末,囊肿最长直径达到9厘米。双鸭山煤炭总医院诊断我患上了卵巢瘤、子宫肌瘤。当时我和丈夫都很害怕,那时我已经42岁了,儿子也已经15岁,因此我和丈夫决定将患病侧卵巢全部切除。我们把决定告诉给了该院的主刀医生赵志娟,对方口头同意采纳我们的决定。”
  1月28日,赵志娟在对林英进行剖腹探查后为其实施了右卵巢粘液性囊腺瘤剥除手术和子宫肌瘤剔除手术,手术后病理分析为“子宫平滑肌瘤,右卵巢乳头状粘液性囊腺瘤,部分上皮轻度不典型性增生。”林英说:“术后我们听说卵巢没有被切,我丈夫担心地问赵志娟这样会不会引发癌症,她告诉我们没事儿,还说病理结果是良性的。”
  让林英意想不到的是,2006年1月,她在定期复查时得知自己右卵巢再次出现了直径约为2厘米的肿瘤,“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就‘咯噔’一下,于是赶紧找到了赵志娟。当时她告诉我不用担心,说这只是手术后炎症。7月,这个肿瘤已经长到了4.99厘米,盆腔内还出现了积水,而赵志娟还只让我口服避孕药、打消炎针。我的最佳治疗期就这样被耽误了。”林英哽咽地说。
  2006年8月,林英的肿瘤最长直径达到了12厘米,被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确诊为卵巢癌,并于8月17日进行卵巢肿瘤腹水减灭手术。切除了包括双侧卵巢的双侧附件、全子宫、大网膜、阑尾等器官,手术后病理为“黏液性乳头状囊腺癌,侵及子宫浆膜”。“肿瘤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期,现在的我已经到了癌症晚期,只能定期检查、化疗,靠药物来延长生命。现在我每月医药费在3000左右。为了治病,我们借遍了亲戚朋友,一共花了20多万元,家中一贫如洗。孩子也因此而辍学。”林英失声痛哭起来。
  2省.市两级医疗会都违法违规重鉴.两年四次鉴定省市结论大相径庭
  “从当初的术到后来的卵巢癌晚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我的余生将怎样度过??”林英对病情发展有着诸多不解。“为了弄清楚这个事实,保障我的健康权益,2007年,我们申请双鸭山市医疗会进行医学事故鉴定。”
  2007年8月3日,双鸭山市医疗会作出“本案例不属于医学事故”的鉴定结论。对于这样的医学事故鉴定结论,林英一家欲哭无泪,他们认为这个鉴定存在明显袒护嫌疑,拿到鉴定书的当日,林英就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2007年9月27日,双鸭山市医疗会再次做出了“本案例不属于医学事故”的鉴定结论。“我这病得的冤啊!!明明是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在当地维权就这么难呢??我们全家都难以接受这样的鉴定结论。”林英泣不成声。
  2007年10月,林英申请更高一级的医疗会进行鉴定。
  2008年4月29日,黑龙江省医疗会就该病例作出医疗鉴定,相关人士们的分析意见为:“子宫肌瘤、右侧卵巢肿瘤手术前诊断正确,具有术指征;卵巢肿瘤应行手术中快速冰冻病理指导术范围,医方未行手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违反医学常规;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及手术中所见,医方手术式选择不当;医方手术后病理诊断不确切;医方医学过失与患者卵巢癌发展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最后的鉴定结论为“本案例属于四级医学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黑龙江省医疗会给出的这份医学鉴定结论并未让林英一家满意,他们认为鉴定结论“认定的医学事故责任太轻。”
  2008年10月,林英委托双鸭山尖山区卫生局申请重新进行医学鉴定。2009年7月24日,黑龙江省医疗会为林英一案做了第四次鉴定,认定“医方医学过失与患者卵巢癌发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鉴定结论仍为“本案例属于四级医学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3医方用金钱开路收买医疗会作"伪鉴定'晚期癌的损害鉴定成拔错一颗牙
  笔者了解到,按照《医学事故分级标准》,医学事故一共分为四级:一级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学事故。而像拔除健康恒牙、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就属于四级医学事故的范畴。
  “虽然省级两次鉴定结论认定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应该承担医学事故主要责任,但是认定的四级医学事故太轻。按照《医学事故分级标准》的划分,拔除健康恒牙就属于四级医学事故。难道我这几年受到的伤害和拔除一颗恒牙一样吗??”林英认为,她受到的伤害已经达到了二级医学事故的标准。
  2009年10月,林英再次申请重新进行医学鉴定。但这次的申请被黑龙江省医疗会医学事故技手术鉴定办公室驳回。
  采访快要结束时,疲惫的林英说:“为啥医学事故鉴定的路这么难走??我不知道自己还剩下多长的生命,但是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得到一份公平的鉴定,保护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后记
  现在的林英正在为申请第五次医学鉴定而四处奔波着,而能否有相关机构接受林英的申请还尚未知。即使林英认同了第四次医学鉴定结果,她还需要做的是向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提出赔偿。而据林英说,目前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已经明确表态,希望林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这一起医学事故,通过法律途径还要花很长的时间。林英说,即使她将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起诉到法院,自己胜诉后医院肯定会上诉,上级法院还要进行重审。即使重审判定林英仍然胜诉,而法院执行难是目前社会上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在有生之年,她还能不能拿到那微不足道的赔偿金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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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4 14: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幕后交易,同为职业医师而且不需承担任何风险、既保护了肇事的同行又能额外捞一把的鉴定相关人士,
  哪里还顾什么事实真相,
  哪里还管你患者的死活和损害后果.
  虽然大多数鉴定都是患方买单,但相关人士拿着患方的钱却对医方负责,
  按医方的愿望做结论,
  只能是睁开眼睛说瞎话,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同患者一起遭受屈辱.
  我之所以做了四次鉴定,就因为在医方操纵下,
  相关人士违法违规,不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定必然漏洞百出而丧失公信力.
  黑龙江省医鉴040号鉴定,多处违反《医学事故处理条例》、《医学事故技手术鉴定暂行办法》
  和《医学事故分级标准》的规定,
  将医方完全责任造成的存在化疗等特殊医学依赖的晚期卵巢癌与拔错牙划上等号,
  鉴定为“医方负主要责任”,属于无功能障碍的“四级医学事故”,
  直接因果关系鉴定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我经多次上訪,换来的黑医鉴057号鉴定,其结论如出一辙,
  吉林省的鉴定相关人士更加胆大妄为,
  但在鉴定现场剥夺患方陈述权,在结论分析意见中玩弄文字游戏:
  未列举法定的医方违规违法的医学过失 ,
  使鉴定分析意见充满了矛盾.
  鉴定委托单位双鸭山市尖山区卫生局,认为上述两次鉴定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先后两次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
  省医疗会医鉴办拒绝重鉴,
  省卫生厅主管部门一味搪塞推托.
  他们对医鉴黑幕了如指掌却熟视无睹,
  任凭受害人流血又流泪,
  任凭国家法律一再遭受践踏而无动于衷.
  我强烈要求改革医鉴现行规则,呼唤开放式阳光鉴定,
  让温总理讲的"社会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照亮医鉴死角,
  让向我一样的极弱势医学事故患者,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强烈要求改革医鉴现行规则,呼唤开放式阳光鉴定,
  让温总理讲的"社会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照亮医鉴死角,
  让向我一样的极弱势医学事故患者,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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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4 17: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鸭山市首例重新鉴定函,这封复函为我们揭开了"林英与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医学事故纠纷案",为什么会出现四次鉴定的幕后真相:
  财大气粗的三甲医院和手眼通天的肇事医生赵志娟,用金钱开路,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医疗会和鉴定相关人士行贿,操纵鉴定结果.
  2007天年8月3日下午, 鉴定会己经开始,医方三个人姗姗来迟,分别是当事人赵志娟 赵亚红和医务科张彪,显然是刚用过午餐,张彪还带着酒气,看起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鉴定会上赵志娟在答辩和回答相关人士提问时,一派胡言乱语,竟然说"患者术时42岁,属于青年可以保留患侧卵巢","不按常规做快速病理原因是患方在术同意书上签字了".
  她承认患者得的是"轻度交界瘤",又强调"手术后病理倾向于良性";还厚颜无耻地说"在术前和患者及家属交待做卵巢瘤剥除术,患方同意并签字了",接着拿出一张伪造的"证据"给相关人士组长.
  患方当场要求验看以辨真假遭到拒绝;患方又提出"会后要求对此证据做司法鉴定". 后来查遍双鸭山市医疗会卷宗,怎么也找不到,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说不知道有这个证据.
  当鉴定会进入合议阶段时,双鸭山市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再次询问医患双方"还有没有补充材料",双方均说"没有",随后双方退场等待鉴定结论.
  这时,一幕令人震惊的医方--医疗会--签定相关人士相互勾结,行贿受贿的丑陋闹剧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
  退场后,医患双方都站在走廊上等待鉴定结论.
  不一会儿,医方三个人渐渐不安起来,时间越久越是急得团团转,不时交头接耳嘀嘀咕咕。。。。。。只见张彪敲合议室的门,门开了一条缝伸出一个头来.患方认得是医疗会工作人员史某,张彪说"送材料"同时递上手中的信封口袋,史某动作奇快迅速接进去,同时向几米外的患者和家属瞟了一眼,门又被迅速关上.
  当患方再次敲开那道门,质问信封里装的是什么时,被卫生局的人强行推开.
  过了十分钟,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出来宣布鉴定会结束,下周听通知取结果.
  会前赵金铭一再向患方承诺的"当场出口头鉴定结论",被医方这只神秘的信封口袋弄得难产了.
  双鸭山市医疗会在《医学事技手术鉴定会通知书》中第三项规定:"如有补充材料须在会前提交工作人员",合议阶段是不允许送材料的.
  那么这个信封口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材料"呢??
  它有什么神奇的魔力让马上就要诞生的口头鉴定结论"难产"呢??
  对此市卫生局局长和纪检委书记都表示,没有行贿受贿的证据不能处理.
  第二天,患方再次询问赵金铭,赵推说"不知道","没人敲门","我没注意".
  鉴定相关人士之一,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鲁静,先说"不知道",后又说"不是送材料,是说CA125的事.2005年总医院没有CA125". 当患方指出"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早在2003年就有了CA系列",而且张彪递信封口袋只说了"送材料"三个字时,鲁静沉默了。。。。。。
  当天下午,患方再次来到医疗会要求验看医方在鉴定会上提交的有患方签字的证据. 赵金铭主动说"我想起来了,是有人敲门,不是送材料,是说CA125的事".很显然俩人通过话口径一致了.
  在患方强烈抗议 ,一次又一次申诉下,以及社会舆论的遣责声中市卫生局决定给予张彪和史某处分并不准二人参与鉴定活动,责令医疗会发函做重新鉴定.
  双鸭山市首例重新鉴定是因为医方行贿,双鸭山医疗会和鉴定相关人士受贿违法造成的.鉴定相关人士有隹木斯中心医院张东红.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卢北燕.双鸭山市人民医院鲁静,这些伪相关人士术时收红包,鉴定时再收红包,她们无视党纪国法,出卖自己的良心,使受害者有冤无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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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4 19: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鸭山市医学事故晚期癌症患者遭“三甲”医院非法拘禁
  2011年8月20日,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煤炭总医院“三甲”复评的日子。一大早,医院四周插满了彩旗,标语彩带从楼顶直垂地面,庭院里花坛上,花团锦簇,到处充满了节日气氛。但是停在院内和各处大门外的警车,以及部署在各个角落里的**和保安,却让人感到这里戒备森严,与盛装的节日气氛极不谐调。
  上午8时,一群**和该院保安将一名刚走进住院处大院的中年妇女团团围住,僵持几分钟后,众人七手八脚连拖带拽,将中年妇女弄上警车开走了。围观群众议论纷纷,都在指责医院不重人道和**的粗暴野蛮。
  记者了解到:中年妇女名叫林英,是双鸭山市下岗女工,2005年,因患卵巢局部轻度交界性囊腺瘤,主刀医师该院妇产科主任赵志娟嫌红包少未上术台;其助手赵亚红没拿到红包恶意操作,未行手术中快速病理指导术范围留下患侧卵巢,剥离时又将囊肿穿破使粘稠液体流入腹腔,形成种植。
  肇事娟不但未纠正错误二次开刀彻底切除患侧卵巢,又将手术后病理说成良性,让其出院。在后来长达一年半的定期复查过程中,数次将原位肿瘤复发以不足5厘米为由说成手术后炎症,又居心叵测地让林英大量口服含有激素的避孕药,结果40天后,肿瘤在激素作用下,疯长到12厘米。黑龙江省肿瘤医院诊断为卵巢癌中晚期,术切除了盆腔内所有器官,丧失了做为女性所应有的功能和尊严,10多次化疗严重地摧残了她的身体健康,不但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债台高筑,更使她痛不欲生的是丈夫因此患上糖尿病,未成年的儿子因此掇学外出打工。
  肇事娟不但没有丝毫歉意,还三番五次地利用其人脉关系,用金钱开路在林英的**路上设置重重障碍,无论是法院还是医疗会及其鉴定相关人士,无不被其收买,致使这起医学事故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历经四次鉴定,结论却大相径庭。
  当天晚上19点,遭到非法拘禁的癌症患者林英才被释放回家。经过一整天的折磨,水米未进的她更加虚弱不堪:恶心、呕吐、持续高烧,显然她的病情加重恶化了。。. 。。.
  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拒绝了林英和家属入院治疗的请求,这种极不人道的做法,既使晋级"三甲",对老百姓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只能是收费更高、药价更贵、老百姓更加看不起病!!
  希望这家医院能整肃医风,惩处肇事医生,赔偿医学事故患者,实行人道主义为其治疗,不要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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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4 22: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医鉴制度从未发挥它应有的解决医患纠纷稳定社会的作用,制度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缺憾,成为肇事医学机构和责任医生得以保护、逃避刑责的工具。     “开胸验肺”和“徐宝宝”事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医学机构普遍存在的医德医风败坏的现象和医鉴制度丧失社会公信力的现实。          试想,农民工不通过“开胸验肺”这一非常手段,怎能冲破医鉴魔网;“徐宝宝”事件若通过正常医鉴途径,怎能在48小时之内还原事实真相。          2005年1月,我因右卵巢囊肿切除术,被黑龙江省双鸭山矿业集团总医院一系列人为的完全责任,从“部分上皮轻度不典型增生”造成晚期卵巢癌。      责任清楚、病历等相关资料充分,但却经历了四次医学鉴定:      双鸭山市首次鉴定和佳木斯市重新鉴定都是“不构成医学事故”;黑龙江省再次鉴定和吉林省重新鉴定都是“四级医学事故”,医鉴相关人士将晚期癌和拔错牙画上等号。          我再次呼吁:尽快为医鉴错案实行阳光鉴定,为实现社会公平迈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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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亮abc 发表于 2014-6-15 06: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鸭山市尖山区卫生局重新鉴定复函是双鸭山市首例重新鉴定函,这封复函为我们揭开了"林英与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医学事故纠纷案",为什么会出现四次鉴定的幕后真相:
  财大气粗的三甲医院和手眼通天的肇事医生赵志娟,用金钱开路,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医疗会和鉴定相关人士行贿,操纵鉴定结果.
  2007天年8月3日下午, 鉴定会己经开始,医方三个人姗姗来迟,分别是当事人赵志娟 赵亚红和医务科张彪,显然是刚用过午餐,张彪还带着酒气,看起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鉴定会上赵志娟在答辩和回答相关人士提问时,一派胡言乱语,竟然说"患者术时42岁,属于青年可以保留患侧卵巢","不按常规做快速病理原因是患方在术同意书上签字了".
  她承认患者得的是"轻度交界瘤",又强调"手术后病理倾向于良性";还厚颜无耻地说"在术前和患者及家属交待做卵巢瘤剥除术,患方同意并签字了",接着拿出一张伪造的"证据"给相关人士组长.
  患方当场要求验看以辨真假遭到拒绝;患方又提出"会后要求对此证据做司法鉴定". 后来查遍双鸭山市医疗会卷宗,怎么也找不到,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说不知道有这个证据.
  当鉴定会进入合议阶段时,双鸭山市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再次询问医患双方"还有没有补充材料",双方均说"没有",随后双方退场等待鉴定结论.
  这时,一幕令人震惊的医方--医疗会--签定相关人士相互勾结,行贿受贿的丑陋闹剧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
  退场后,医患双方都站在走廊上等待鉴定结论.
  不一会儿,医方三个人渐渐不安起来,时间越久越是急得团团转,不时交头接耳嘀嘀咕咕。。。。。。只见张彪敲合议室的门,门开了一条缝伸出一个头来.患方认得是医疗会工作人员史某,张彪说"送材料"同时递上手中的信封口袋,史某动作奇快迅速接进去,同时向几米外的患者和家属瞟了一眼,门又被迅速关上.
  当患方再次敲开那道门,质问信封里装的是什么时,被卫生局的人强行推开.
  过了十分钟,医疗会负责人赵金铭出来宣布鉴定会结束,下周听通知取结果.
  会前赵金铭一再向患方承诺的"当场出口头鉴定结论",被医方这只神秘的信封口袋弄得难产了.
  双鸭山市医疗会在《医学事技手术鉴定会通知书》中第三项规定:"如有补充材料须在会前提交工作人员",合议阶段是不允许送材料的.
  那么这个信封口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材料"呢??
  它有什么神奇的魔力让马上就要诞生的口头鉴定结论"难产"呢??
  对此市卫生局局长和纪检委书记都表示,没有行贿受贿的证据不能处理.
  第二天,患方再次询问赵金铭,赵推说"不知道","没人敲门","我没注意".
  鉴定相关人士之一,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鲁静,先说"不知道",后又说"不是送材料,是说CA125的事.2005年总医院没有CA125". 当患方指出"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早在2003年就有了CA系列",而且张彪递信封口袋只说了"送材料"三个字时,鲁静沉默了。。。。。。
  当天下午,患方再次来到医疗会要求验看医方在鉴定会上提交的有患方签字的证据. 赵金铭主动说"我想起来了,是有人敲门,不是送材料,是说CA125的事".很显然俩人通过话口径一致了.
  在患方强烈抗议 ,一次又一次申诉下,以及社会舆论的遣责声中市卫生局决定给予张彪和史某处分并不准二人参与鉴定活动,责令医疗会发函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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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亮abc 发表于 2014-6-15 08: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鸭山市医学事故晚期癌症患者遭“三甲”医院非法拘禁
  2011年8月20日,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煤炭总医院“三甲”复评的日子。一大早,医院四周插满了彩旗,标语彩带从楼顶直垂地面,庭院里花坛上,花团锦簇,到处充满了节日气氛。但是停在院内和各处大门外的警车,以及部署在各个角落里的警察和保安,却让人感到这里戒备森严,与盛装的节日气氛极不谐调。
  上午8时,一群警察和该院保安将一名刚走进住院处大院的中年妇女团团围住,僵持几分钟后,众人七手八脚连拖带拽,将中年妇女弄上警车开走了。围观群众议论纷纷,都在指责医院不重人道和警察的粗暴野蛮。
  记者了解到:中年妇女名叫林英,是双鸭山市下岗女工,2005年,因患卵巢局部轻度交界性囊腺瘤,主刀医师该院妇产科主任赵志娟嫌红包少未上术台;其助手赵亚红没拿到红包恶意操作,未行手术中快速病理指导术范围留下患侧卵巢,剥离时又将囊肿穿破使粘稠液体流入腹腔,形成种植。
  肇事娟不但未纠正错误二次开刀彻底切除患侧卵巢,又将手术后病理说成良性,让其出院。在后来长达一年半的定期复查过程中,数次将原位肿瘤复发以不足5厘米为由说成手术后炎症,又居心叵测地让林英大量口服含有激素的避孕药,结果40天后,肿瘤在激素作用下,疯长到12厘米。黑龙江省肿瘤医院诊断为卵巢癌中晚期,术切除了盆腔内所有器官,丧失了做为女性所应有的功能和尊严,10多次化疗严重地摧残了她的身体健康,不但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债台高筑,更使她痛不欲生的是丈夫因此患上糖尿病,未成年的儿子因此掇学外出打工。
  肇事娟不但没有丝毫歉意,还三番五次地利用其人脉关系,用金钱开路在林英的维权路上设置重重障碍,无论是法院还是医疗会及其鉴定相关人士,无不被其收买,致使这起医学事故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历经四次鉴定,结论却大相径庭。
  当天晚上19点,遭到非法拘禁的癌症患者林英才被释放回家。经过一整天的折磨,水米未进的她更加虚弱不堪:恶心、呕吐、持续高烧,显然她的病情加重恶化了。。. 。。.
  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拒绝了林英和家属入院治疗的请求,这种极不人道的做法,既使晋级"三甲",对老百姓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只能是收费更高、药价更贵、老百姓更加看不起病!!
  希望这家医院能整肃医风,惩处肇事医生,赔偿医学事故患者,实行人道主义为其治疗,不要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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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菩提树abc123 发表于 2014-6-15 16: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厅.医疗会和肇事医生穿一条裤子,坑害患者,到底谁来管????
  黑龙江林英与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医学事故鉴定案,历时两年分别经过双鸭山市医疗会首次鉴定、异地佳木斯市重新鉴定,黑龙江省医疗会再次鉴定、异地吉林省重新鉴定.
  虽然最后的结论是四级医学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并且医学过失与卵巢癌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
  但是,在鉴定书上却没有法定的“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常规、规范”内容.
  也就是说缺少法定内容,等于一张废纸.
  为什么会有四次鉴定??
  为什么省市两级鉴定都发生重鉴??
  既然鉴定为医学事故,为什么不按法律规定在鉴定书上列举医方医学过失??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医疗会和医生穿一条裤子!!!!!!
  凡发生医学纠纷,很多人想到的恐怕首先是申请进行医学事故鉴定。
  殊不知,这个医学事故鉴定,对医学患者而言,
  往往是大海中的一根救命稻草,
  却是医学机构的庇护神!!
  卫生厅. 医疗会成了医学机构对付医学事故患者的一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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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亮abc 发表于 2014-6-15 19: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黑蛇、白蛇、眼镜蛇哪个最毒??
  记者认为:白蛇——医生最毒。
  因为黑蛇有法律监督,眼镜蛇权利有限,而只有白蛇无法无天。而且毒害的都是老弱病残。
  最近深圳凤凰医院缝肛门事件和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切一半事件引起广泛热议——没红包缝肛门、红包小切的少。
  请看:《深圳产妇被缝肛门 助产士“没动针”谎言被戳穿》和东北网报道的黑龙江省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因红包少,主刀医生不上术台,助手恶意操作,造成医学事故.主刀医生赵志娟.草菅人命者赵亚红,这二赵一个是妇产科主任,。。。。.另-个是付主任。。。。。。这二赵常见病也不精通,是三甲的缺德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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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亮abc 发表于 2014-6-15 2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医疗会成了医学机构对付医学事故患者的一道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