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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院,谢谢你们让我们能够继续生活下去!!”5月27日刘某眼泛泪花,两手揣着刚拿到的司法救助款,动情地向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
刘某身患残疾,与赵某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赵某一直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到工商、房管、银行、车管等部门调查赵某的财产线索,但都无收获,致使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刘某也因纠纷发生后无法继续采砂经营了,基本生活没有了来源,行动上更是不便。生活状况极为糟糕,其继续生活的信心也被残酷的现实生活一点一点的蚕食。该执行法官考虑到刘某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其争取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重拾生活的信心。并及时将16010元司法救济金发放给了刘某,便有了文章开头刘某手揣着司法救助款,眼泛泪花的一幕。 据了解,南康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类案件的社会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仅2013年,该院通过争取上级拨付、政府支持以及本院筹集的司法救助金共计100余万元,救助了困难群众40余名,成功的化解了执行信访案件37件。通过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司法救助,一方面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另一方面也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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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执行制度,该院通过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查询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公开失信当事人名单等,减少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现象发生。并建立切实有效的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协助义务主体的责任范围,有效减少消极协助执行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各机关单位的作用。通过完善执行制度,积极采取法律赋予的一切强制执行手段尽快执行完每一件案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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