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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跑那么远去买。
过几天回家就能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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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尼玛,,那东西 脏死了,,,,现在谁还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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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考证,
证明小龙虾因为天生酷爱钻孔打洞, 养殖成本太高, 而且因为零售价一般在2.50元/斤, 没有多少经济价值, 养殖户宁愿选择养殖塘鱼等低价值鱼类5.00元/斤, 也不会选择养殖小龙虾, 再则, 小龙虾在河塘随处可见, 直接收集的成本远低于养殖。 因此, 本人没有碰到任何一个小龙虾的养殖户, 市面上所有的小龙虾全部由闲散农户在本地河沟里收集, 往往越是污染严重的河道小龙虾越多。 因为河道污染严重,小龙虾众多, **已经成为小龙虾的一大输出地, 目的地,上海,山东。 据此, 彻底撕毁了部分商家狡辩自己出售的小龙虾是养殖货, 不含毒素的谎言。 小小的小龙虾, 每一只的肌肉里包裹着的并不只是铅,汞,锰,铬,砷, 肺吸虫,血吸虫, 还徘徊着当年*将士的不屈英灵和锃锃铁骨。 每一位就着啤酒,点一盘麻小饱口福的饕客, 可曾想到当年抗战的惨烈,日军的残暴, 和中国人不屈不挠的民族抵抗的决心。 可曾想到今天日本对我国实行的全面压制和变相掠夺政策。 希望每一个嚼着小龙虾的饕客, 请想到吃到你肚子里的不止是啤酒虾肉, 过量的重金属,DDT,寄生虫,致病菌, 还有中国抗日义士未烧化的血肉和骨头, 在麻辣和啤酒泡漠的刺激中请用哪怕那么一个闪过的念头 缅怀一下当年牺牲的英灵, 并且激励我们象我们无畏的祖先一样 用自己的所有去抵日本的经济和外交。 麻辣小龙虾的真相(吃过的人请一定不要看) 爱吃麻虾的还真不少,本人原来也深好此道, 但自打和上海创业环保总公司的人吃了一次饭后, 就再也没吃过那东西。 (备注:创业环保主业是污水处理。) 该总公司的人说,麻小是日本人培育出来的, 目的是用其处理城市污水, 而且是首道处理程序的重要参与者。 水越脏、重金属含量越高,麻小活得越滋润,水越干净, 麻小死得越快。 后来, 麻小被引进中国, 创业环保也在使用这种重金属清洁剂。 那顿饭,只吃了一半,便草草收场。 我坚决抵制,但是今年的麻小特别红火,到处都是, 前天在密云路的那家我就亲眼目睹过,当时我在等菜, 就听见好多人在点,而且都吃的有滋有味的, 真的很难想象。。。 各位,拜托千万别吃小龙虾了。 它生长在地沟里,生长环境越恶略,越污脏, 它的生命力越旺盛。 现在的小龙虾都是人工养殖的, 但是你们见过小龙虾的养殖环境么? 为了让小龙虾长的又大又肥,缩短它的生长期, 满足因为吃不起海鲜而自欺欺人的可怜的内陆人的馋瘾, 那些黑心的养虾人往池子里用大皮管子灌化学铅、 汞和生活垃圾,更甚的还有金属油, 而经过小龙虾的不断吸收营养后, 那本来从皮管子里输出的黑垃圾, 在池子里却是越来越清净, 越是吃的多的龙虾, 就越是肥硕。 千真万确,我的一个朋友在新华网, 他秘密跟踪拍摄了照片,希望发稿告诉大家, 结果被新华网的主编截住了。 后来这个朋友一赌气说, 晚上去簋街请主编吃麻小, 你猜主编说什麽:你想害我就直说呀! 说完连连做呕吐状。 克氏原螯虾鉴别特征: 形似虾而甲壳坚成体长约5.6"11.9cm,暗红色, 甲壳部分近黑色,腹部背面有一楔形条纹。 幼虾体为均匀的灰色,有时具黑色波纹。 螯狭长。 甲壳中部不被网眼状空隙分隔,甲壳上明显具颗粒。 额剑具侧棘或额剑端部具刻痕。 生物学特性:螯虾适应不同水体的溶氧情况。 其掘洞的深度是决定其危害程度的关键因素。 食性复杂多样。4月下旬到7月交配,9月以后有幼体孵出。 幼体附于母体的腹部游泳足上, 在母体的保护下完成幼体阶段的生长发育过程。 这种繁育后代的方式,保证了后代很高的成活率。 原产地:中、南美洲和墨西哥东北部地区。 中国分布现状: 已扩展至安徽、上海、江苏、香港、台湾等地, 形成数量庞大的自然种群。 引入扩散原因和危害:现在世界各地都有养殖, 并形成数量巨大的野外种群。 我国20世纪30"40年代从日本引进, 日本于更早时期从美国引种,主要用作食物和宠物。 克氏原螯虾常常混养在农作物(如水稻)田中。 不需要人工孵化,一旦池塘投放了原种, 可实现自我维持, 收获后, 不需要再投放原种。 逃逸个体在堤坝上挖洞生存下来。 它们能在临时性水体中生存,且食性广泛, 建立种群的速度极快,易于扩散。 对当地鱼类、甲壳类、水生植物极具威胁, 破坏当地食物链;因其取食根系而直接对作物 (尤其是水稻等水生、半水生作物) 和天然植被有灾害性破坏; 筑穴引起灌溉用水的流失及田地破坏; 由于螯虾食性很杂, 对鱼苗发花和1龄鱼种培育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并危害人工繁育的幼蚌。 控制方法: 由于克氏原螯虾适应性强, 抗逆能力强, 食性广泛, 种群增殖速度快, 目前对克氏原螯虾尚无有效的防治方法 唯一且仅有的有效方法就是: 全民抵制养殖及食用小龙虾. 各位朋友, 这个真的不是发来吓唬你们的, 更不是心存恶意, 而是这么恶心的东西我们以后还会忽略当它们不存在吗? 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 我们有充分的知情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