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你的目的达到了,为了吃狗肉,广西人正式与北方人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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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aweimajia 发表于 2014-6-21 17: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人不管别人支持反对,会一如既往的吃狗肉,并且努力把狗肉代替猪肉成为主菜
蝴蝶绕孤坟 该用户已被删除
蝴蝶绕孤坟 发表于 2014-6-21 21: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吃狗肉是很有爱心,很高尚,很文明,是值得中国人骄傲的事,吃狗肉既可以保护被狗吃掉的小动物,又可以满足人类的肉食需求,这是一举好多个得的事,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就有那么多人骂吃狗肉的呢??????你们不爱护小动物也不许别人爱护小动物吗??????那些骂吃狗肉的人,别人吃狗肉保护小动物碍着你们什么事了??你们真的就那么恨保护小动物的人吗??保护小动物有错嘛??就算保护小动物有错,你也不必骂人家全家吧,还骂得那么狠毒,你还是人吗??????
  我就奇怪,人家保护小动物碍它们什么事了??爱护小动物就要被骂吗??爱护小动物就不 道德吗??爱护小动物就冷血吗??爱护小动物有错嘛??你不爱护小动物谁求你爱护小动物了,你不爱护小动物你不爱就是。还骂人家。你骂人家干什么呢??难道人家会因为怕挨骂而选择放弃爱护小动物吗??我相信每一个爱护小动物的人都不会因为你们骂而改变对小动物的态度,就我来说,不要说是骂我,就算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不会放弃保护小动物这个神圣而又高尚的事业,保护小动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会勇往直前,义无反顾,一往无前,说了那么多保护小动物,恩好,先吃块狗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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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aweimajia 发表于 2014-6-22 0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人吃狗肉,北方人吃人肉
疯m 该用户已被删除
疯m 发表于 2014-6-22 0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挑拨吗??!!也太露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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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aweimajia 发表于 2014-6-22 06: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五代史·赵思绾杂传》记载,隐帝遣郭威西督诸将兵,先围守贞于河中。居数月,思绾城中食尽,杀人而食,每犒宴,杀人数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绾取其胆以酒吞之,语其下曰:“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孩子、老婆食用的记录。
  明末,由于饥荒严重,民间食人现象不时有发生,史书上有详细记载。《明史·五行志三》称, “崇祯元年,陕西饥,延、巩民相聚为盗。二年,山西、陕西饥。五年,淮、扬诸府饥,流殍载道。六年,陕西、山西大饥。淮、扬洊饥,有夫妻雉经于树及投河者。盐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缢于官署。七年,京师饥,御史龚廷献绘《饥民图》以进。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饥。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两畿、山东、山西、陕西、江西饥。河南大饥,人相食,卢氏、嵩、伊阳三县尤甚。”
  但这些食人现象,不论是文学作品中孙二娘卖“人肉包子”,还是《明史》所记的“人相食”,都还不是极致。最厉害的是,把已腐烂变质的尸体从墓中盗出来食用,这也算是盗墓史上的奇闻。
一晚懦夫司机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一晚懦夫司机 发表于 2014-6-22 10: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有百态,还能捂他们的嘴??该吃就吃,想吃就吃,你一急,就弱了,至少在这,支持有选择权利的人还是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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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jiaweimajia 发表于 2014-6-22 13: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33、河南息县吃人肉事件 文 / 圣手书生  
  33、河南息县吃人肉事件
  她第一次吃人肉
  1959年的冬天分外寒冷。几个月来,因一直吃不饱,大家身体格外怕冷。几天前,干部要求几个人共睡一个被筒或一个间房,大家互相依偎,也好御寒。狗娘就和姜振安妻子朱氏、狗妮儿等四个女人睡在一个小房间里。
  狗娘是一个经常吃人肉的主儿,之前她多次夜里去割死人肉,回来自己偷偷在罐子里煮食。她的胆子特别大,在刮风下雪的夜晚,去割荒滩野地饿死的人的肉,她一般都是独来独往,从不害怕。再者,她吃人肉的事除回避生产队干部和一些积极分子外,一般社员则一概不避讳。这一点是其他吃人肉者不能比的。
  这天夜里,狗娘又从野外把一个饿死的小孩的两只胳膊截掉兜了回来。在房间里,她把小孩胳膊截成一节一节的,先用坛子炖了一只胳膊。肉尚未煮熟,房间已经充满奇香。
  终于煮熟了。狗娘揭开盖子,用筷子扎了一块热气腾腾的人肉,一边用嘴轻吹热气,一边贪婪地咬下一口,嚼了起来。
  “真香啊。大家都来尝尝吧!!好吃得很啊!!香得很啊!!” 狗娘一边嚼着人肉,一边说。
  开始,饥肠辘辘的几个女人还犹豫不决,但闻到满屋的香气,又看到狗娘吃得那样津津有味,她们再也无法拒绝。两个女人赶紧过来,每人捞起一块就吃。狗娘见和自己睡一个被筒的朱氏仍然坐在床上犹豫,就用筷子夹起坛里仅剩的一块人肉,交给狗妮儿,让狗妮儿递给一床之隔的朱氏。谁料狗妮儿接过来,自己吃了起来。
  朱氏没有吃到口,心里有些不快。狗娘说:
  “没关系,我再炖另一只就是了。”
  接着,她把剩下的另一只胳膊也给炖上了。
  第二坛人肉煮熟后,朱氏不再犹豫。她下了床,来到罐子旁边。狗娘用筷子在罐子里给她挑选一块肉质好、炖得烂的人肉递给了她。她战战兢兢地吃了第一块,感觉很好,只是还没有吃饱。她又向狗娘要了第二块。
  据朱氏自己后来说,这是她唯一一次吃人肉。
  煮人肉,炼人油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孩儿娘应算其中的一个。
  一天夜里,她和弟弟姜树彬一起,从“万人坑”旁边的干沟里背回一个饿死的人。尸体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性。由于两人身体饿得都很虚弱,他们轮换着才把尸体背回家。二人先把尸体的头割下,用刀费力地把颅骨砍开,取出人脑,放在大窑碗中,足足有一大碗;再打开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后,把四肢和躯干各个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装了满满一盆。尽管这个人是饿死的,但其皮下还是有一层薄薄的脂肪,他们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分开来。孩儿娘说:
  “人的脑子很好熟。半夜里,我煮开半盆水,把从颅骨内取出的一大碗脑往开水里一倒,脑就沉下去,因为这是生脑。放些盐,再稍烧片刻,脑就漂了起来,可以吃了。人的脑子其实很好吃,很香。”
  写到这里,我的身上直起鸡皮疙瘩。我几乎怀疑:吃的真是人吗??真是人在吃吗??事情怎么会至于这样??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写到一个迫害狂总怀疑别人要害他,要吃他,那毕竟是艺手术虚构。然而,公元1959年发生在家乡的人吃人,可是千真万确的。假如让伦理家或道德家知道这样的惨事,他们肯定会破口大骂吃人者“没有人性”或“没有人道”。我以为这些“家”们大抵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属于“饱汉不知饿汉饥”那种。不信饿他们三天,那观点就很可能会改变。事情发生在历史上,我们要历史地看问题。求生是人的本能,在一万条生路给你堵死九千九百九十九条后,你没有理由要求每个人都不走最后一条没有人性的求生之路。吃人者和被吃者是同等悲惨的,而制造这种悲惨社会局面的罪魁祸首,则是最“没有人性”的。
  孩儿娘和姜树彬把人脑吃完后,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炼成人油。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装在一个大坛子里,把炼制的人油盛在一个小坛子里,连夜在她家附近干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坛子埋起来。剔光肉的人骨头,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后,每天夜里他们就偷偷扒开坛子上的封土,掀开盖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热吃。冬天气温低,他们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长时间。
  孩儿娘还向我介绍她煮人肉的体验:
  “人肉不同于其它肉。你别看人皮和人肉很薄,可是用水一煮,很快膨胀,人皮和人肉都会变厚。所以人肉是越煮越‘多’。”
  当时的姜寨,除他们二人外,村中还有一些人在偷偷吃人肉。由于这事是万万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人们也只能是猜测,大家心中有数,可是心照不宣。
  姜树彬的婶子就怀疑侄子在吃人肉。据说有一天夜里,他婶子饿得奄奄一息,还不住地哀求着:
  “我饿啊!!你们也给我一点吃吧,我饿啊!!……”
  然而,谁又敢把自己煮的人肉给她吃呢!!她的哀求声越来越低,最后直到没有。她当夜死去。
  姜寨附近的村子王大营的西边一个沟滩,那里在1959年冬扔的饿死的人较多。横七竖八,饿殍一片。有一次,姜树彬一人夜晚偷偷摸到这沟滩,割了五个人头,背了回来。他把人头劈开,取出脑来煮吃。据他说,人脑易熟且味美,香如猪脑。
  “麻芳的脚底板嚼不烂”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除孩儿娘外,村东头还有一个外号叫后背头的女人。
  那是“59年”的事。一连数月的饥饿,人们身体严重营养不良,出现各种生理反应。后背头原来浓密的黑发,竟脱落大半。女人没有头发,光秃秃的头顶很不雅观,于是她把前额仅剩的少量头发向后一梳,盖在顶上。如此虽稍好看,但形象滑稽,大家就半开玩笑半当真,送她外号:后背头。说是外号,却比原名响亮,时间一长,大家都只知道她叫后背头,而没有人知道她的原名了。
  后背头有一个十多岁的女儿,叫爱容。丈夫饿死后,后背头和女儿相依为命。这些天食堂里有时一天做两顿稀饭,有时只做一顿,母女二人饿得实在撑不住了,就偷偷夜里割些野外饿死的人肉回来煮煮吃。一天下午,后背头见拖车从前面邻居家拉出,一问方知是邻居家的麻芳死了。麻芳是一个40多岁的男人,两个儿子姜汉崇和姜汉喜已去逃荒,他自己则活活饿死了。拖车把麻芳尸体拉出村,朝“万人坑”附近的干沟一倒,就算了事。后背头对麻芳十分熟悉,知道他虽是饿死,但身上也还有些肉。她决定天黑后去弄点他的肉吃。
妖精大佬 该用户已被删除
妖精大佬 发表于 2014-6-22 19: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饺子暴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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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口快餐 发表于 2014-6-22 23: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源自。。。。宗教的伪道德。。。。.
  天主教、基督教。。伪道德包括。。.不许手淫,不许避孕,不许堕胎,不许离婚,不许同性恋,不许杀生,不许吃肉,不许“虐待”动物,禁止动物实验,禁止克隆人,禁止基因改造等等。旧“七宗罪”是“懒惰、嫉妒、贪吃、贪婪、色欲、暴怒、傲慢”,很显然,这些“罪”是正常人都有的生理和心理反应,将其入罪是典型的伪道德。而新“七宗罪”则与时俱进,其中的破坏环境,从事有道德争议的科学实验,改变基因或者危害胚胎”明显是剑指科学的。。。他们看什么不顺眼都可以加到他们的道德审判中。。
  希特勒、格林等纳粹头目是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正是因为他们信奉“人=动物”的平等地位。。。。,所以把杀人也就看得和杀猪一样轻松。。。。他们“反虐待”动物。。.所以。。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毒气室修得像个公共浴室,里面有淋浴喷头,告诉那些走向死亡的犹太人他们是去洗澡,脱光衣服,放着音乐,,,,现在。。动物保护组织也要求杀猪的时候要放音乐给猪听。。说道理是很好听。。其实已经是邪教性质的起步组织都有了。。.他们要立法.不达到目的就干扰和冲击政府机关的事也已经发生。。.
  这不是爱狗组织的异常疯狂状态,而是逻辑的必然——。。制造混乱和事端,,.把人和民族分等级。。最后象奥斯威辛集中营叫犹太人听着音乐去洗澡。。。。。。
  世界,国家和社会应该是一个互相尊重的多元化整体。。。。。。我们中国不需要别的国家使用高度民主.高度法制.高度人权的观点来绑架我们中国。。
  而城市人也不应该用高度文明.普世价值观去绑架农村人。。。。
  宗教人士更不应该用宗教道德观去绑架无神论者。。。。。。
  爱狗人组织。。去玉林不是去宣传爱和文明。。.而是去搞混乱,搞事端和搞分裂。。。。.和谐中国必须要对这种组织给于清除!!!!!!!!!!
半生黄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半生黄土 发表于 2014-6-23 0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呵呵穷地方,不说什么,你真的很孝顺你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