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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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l1987523 发表于 2014-6-24 0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招标
  1、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2、采购人名称: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项目概述:
  4.1.本次采购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必
  要的二次设计服务,本次采购主要内容见标包划分情况。所采购货物的具体内容、数量和技手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位于莱芜市钢城区,本项目资金由财政解决,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2.本次采购分A、B、C、D、E共五个标包,每个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各包划分如下:
  标包 名称 备注
  A 高压电气设备、低压电气设备 供货、安装
  B 电力电缆、电线 供货
  C 在线检测仪表与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供货、安装
  D 刮吸泥机及附属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一体化加药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 供货、安装
  E 阀门 供货
  4.3.供货时间要求:90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2.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其中A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且已在莱芜市供电部门备案;C包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 质;
  5.3.供应商具有对所投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的能力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
  5.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凡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请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须同时提供资 质 证书副本、授权书,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6日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苏勇    李工
  手  机:132 6107 5734
  电  话:0 10-8348 4284
  传  真: 0 10-5885 0901
  邮  箱:xiangmubu5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