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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毁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真是无天理无法治!!!!!!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1日开始有施工单位在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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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于2011年6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甲方拆迁人签的拆迁合同照片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5月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启动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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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照片拍摄于2011年6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位于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范围内 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城市居民拆迁,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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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于2011年7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人员2011.7.6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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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8级地震都没塌,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就会无故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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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被成都鑫地公司说成该项目是政府行为,而且拆迁宣传手册上不公示拆迁许可证!!!!!!
金牛区锦西奥林城市居民拆迁建设项目,在成都鑫地公司拆迁宣传手册上就变成緑化广场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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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领导留言板
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 请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真正做到“阳光拆迁” 请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真正做到“阳光拆迁”2011-6-18 14:04 未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 我叫蔡炜,家住: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现房屋拆迁显示的拆迁方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但现在来拆迁的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在拆迁现场范围内没有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政策、拆迁范围、拆迁工作人员名单、安置房资料、补偿安置方案、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评估报告、拆迁协议书格式样本等拆迁信息,未告知老百姓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 请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部门告知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真实的拆迁人是谁!! 希望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部门对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拆迁管理。要求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条例》规定的新的管理职责,真正做到政策阳光、信息阳光、信息阳光。 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查看我的留言,谢谢!! 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留言内容已被隐去,如要查看请与管理员联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 2011-7-11 18:00 网友您好!!您反映拆迁问题的留言,经成都市金牛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06年,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市拆迁管理处申请办理了营门口拆迁项目许可证,后按规定进行了延期,并委托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 2011年4月20日,鑫地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拆迁户在成都喜马拉雅大酒店6楼会议室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就项目的所有信息进行了公布,并在成都市公证处的监督下由被拆迁代表当场抽取确定了评估机构。2011年5月5日,该公司又将评估报告结果、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范围、拆迁人员名单、安置房资料等相关信息在拆迁现场办公室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金牛区房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加强对拆迁项目的管理,督促拆迁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文明、阳光拆迁。 谢谢您的留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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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鑫地公司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启动拆迁,2012.4.1已经在我房屋范围违法施工!!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谢谢!!!!!! 属地化管理让成都市金牛区违法拆迁肆掠!!!!!! 求助顶帖,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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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
意见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 受理 2012-05-25 处理原因: 情况属实但不需纠正 处理情况: 您好,收到您关于“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的意见投诉后,我们立即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向金牛区房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金牛区房管局于2012年5月18日就核实情况作出了书面回复。 经查,申请人蔡炜于4月25日向金牛区房管局提交了“要求获取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拆迁补偿资金证明等事项,金牛区房管局于5月10日以快递的形式向申请人邮寄了《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关于蔡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意见》,告知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涉及第三方权益,不予公开。因拆迁补偿资金证明涉及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权益,金牛区房管局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告知不同意公开后,做出不予公开拆迁补偿资金证明的答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金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 留言人: 蔡炜 留言 2012-05-11 提请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渎职让违法拆迁肆掠!!!!!!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发生违法拆迁至今半年时间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处理解决!!!!!! 2012年4月6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因对本次拆迁启动的合法性有质疑,向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公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相关信息,要求在信息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但成都市金牛区房屋管理局却回复相关拆迁信息属于拆迁公司隐私不予公开,这是违反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2011年5月拆迁许可证还未生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以拆迁人和建设单位名义违法启动城市居民拆迁“锦西奥林”项目。这是违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奖励办法、安置房平面图、房地产估价报告、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样本、拆迁工作制度及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公示的其他事项,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除外。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城镇规划实施旧城改造、危旧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时,需要对房屋实施拆迁的,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成都市实行十项公示制度,要求所有拆迁工地在现场公布拆迁法规规章、房屋拆迁公告、房地产评估报告、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等十项政策法规、重要拆迁信息。 希望成都市的拆迁真正做到“阳光拆迁”,做到始终遵循一个原则:“阳光”。把所有政策、程序、标准放在阳光底下,让老百姓自己算账,让老百姓自觉搬迁。这既是成都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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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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