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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本科大学生, 2013年7月毕业到现在整整一年了,在这一年里以及在校期间,本着对公务员和警察职业的向往,我报考参加了各种公务员招录,警察招录,省内的,省外的,可以说是逢考必报,相信有很多大学生有着跟我一样的经历,2014年我报考了安徽省招公务员阜阳警员,笔试通过,5月22日在阜阳体育馆举行体能测试,再摸高项时,摸完高处着地时隔到地面突起处导致小腿开放性折断,后期家属去现场查看摸高场地是在一个下水道上面,而且地面高低不平,参照人社部48号文件,场地也不符合文件要求,放下场地暂且不说,我腿断了以后,120把我拉到了阜阳二院,并未有考务人员跟随,由于我是外省考生,没有家属陪同,一人在担架上无法办理入院救治手续,期间多次拨打报名电话,考务电话求救,还拨打了110,最后他们迫于压力才迟迟赶到,等到家属赶来后,已不见人社局人员的踪影,家属多次找人社局陈绪海局长,都没见到其人,拨打手机,被告知,人社部来人了,需要他陪同,单位400多号人每天好几个会,没时间见我们,本来准备去省厅协调我进入面试的,说我中午发信息了,不弄那了,责任主体不是他们,去法院告吧。找到负责选场地的考试院陆景阳院长,陆院长很自信的说场地属于“半室内半室外”符合文件要求,你们缺钙,欢迎你下次再来考试,现场有个晕倒的有个扭脚的,自己去医院吊了瓶水,都回家了,腿断跟我们有啥关系。经医院诊断我骨骼健康,无病理性骨折,孤独无助的时候,我在互联网上查了查,很多帖子都说“大多贪官出安徽,大多负面资讯出阜阳”,顿时感到安徽官员的强大,自己的渺茫。有这样的人社局长,考试院长,出这样的事故是个偶然,也是个必然,只怪自己赶上了,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上学都是助学贷款的,现在躺在床上生活暂且不能自理,又面临着后期医学费用和二次术费用,如何打得起这场官事呢??我该怎么办呢??以上所言句句属实,有相关资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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