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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在济南市槐荫区匡山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有效期3年。今年4月份报名学驾照,5月份用我的暂住证办理了体检等一切手续。6月份驾校通知我在7月4号考科目一。可就在今天6月30号,接到驾校电话,说车管所告知我的暂住证有问题,不能考试。我立即来到派出所,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我原来的房东去派出所注销了我的暂住证,可是我的证并没有到期啊??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因为没过期,我一直用这个证。这会儿马上就要考试了。告诉我证失效了。我真是快气晕了!!!!!!本来以为办理一个新的,延期考试就可以。可驾校老师说因为当时体检的时候,是有暂住证的。现在拿着新证去考试,新证上面的日期在体检之后。恐怕到时体检也给视为无效!!我该怎么办啊??
我不明白的是现在办理暂住证有效期都是三年。在没有过期的条件下,派出所为什么就随便给办理的注销呢?????? 网友们帮忙出出注意吧??我该怎么办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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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完全是你的过错造成的,与他人无关。回去找原来的房东商量,支付一个月的房租看看有没有办法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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