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拖车费”一事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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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精英 发表于 2014-7-3 14: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宁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称,9月24日19时左右,车牌为赣C98003东风天龙货车,在云南富宁至广西百色高速公路距者桑高速路出口一公里处冲上自救匝道中段侧翻,肇事车辆为四轴车,车身重13吨,装载26吨大白菜。据运达施救公司现场工作人员证实,富宁运达施救公司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派出施救队员、起重设备、车辆从富宁出发(富宁至事故现场单边行程50公里),约19时30分到达肇事现场开始进行施救作业,直至25日1时许。
  为保证肇事车辆、人员安全,减少货物受损,施救公司按照拖曳肇事车辆及货物就近停放的原则,将肇事车辆及货物拖运至该公司者桑停车场处(从事故现场到停车场确只有1公里多)。在施救过程中,施救公司作业使用的设备有:50吨吊车一部、装载机一台、拖车一台、四轴运输车一辆、现场维护车两台、人工搬运22人,以上施救作业,富宁运达施救公司与当事人协商的综合施救费为16000元,肇事车主预先支付施救公司施救费14000元,剩下的2000元商定到取车时进行结清。
  整个施救过程中,富宁运达施救公司实际收费16000元(含拨货费9250元,施救费6750元),多收取了190元。目前,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经责令施救公司清退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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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女孩 发表于 2014-7-3 19: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停车场啊、救援公司啊、乱七八糟的拖车啊、都是私人的、人家也想挣钱、就是有点贪了、没办法、国家怕单位收费更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