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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夏成中生前系村会计兼村计划生育专干,因与同宗村民夏广华超生被镇政府处理,迁怒于夏成忠。 200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夏广华纠集其侄儿夏永之、夏永雷、两个至今不知姓名的男子等人,手持尖刀、铁棍等凶器,光天化日之下将夏成忠当场用尖刀扎死,把儿子扎成重伤,险些丧命(经鉴定为重伤、伤残级),多人轻伤。
案发12年来,元凶夏广华依仗其有钱有势、安排其侄儿潜逃。太和县**局、检察院对其作不起诉决定。截止到目前,此案的杀人凶手没有一个受到法律制裁。更为荒唐的是:致一死一伤的凶手夏永之投案后,太和县**局居然不采取拘押收监措施,违规使用所谓的“监视居住”的方式,从而达到凶手逍遥法外的目的。凶残成性的夏永之在监视居住期间,强买强卖,将一无辜村民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2012年4月12日,夏成忠的爱人带领子女到市政府喊冤时,被太和县有关方面强行带离,同日,三个子女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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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归案后,因“不致社会危害性”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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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位“不致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却从被监视居住地跑到20里外的五星镇将一名群众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请看《安徽法制报》的报道:
{投案不悔改 案发被收监}本报讯 一名因故意伤害致死的嫌疑人在东躲西藏十余年后,在全国**机关“清网行动”中主动投案。但在被警方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该嫌疑人不思悔改,又因琐事将他人打成轻伤,被**机关依法收监。 2000年2月14日,太和县双浮镇双西村民夏某某与村干部夏成中因超生受处罚问题发生口角,夏某某伙同其叔叔等亲友与夏成中家人发生殴斗,夏成中被扎成重伤致死,另有一人重伤,三人轻微伤。案发后,三名嫌疑人之一的夏某某逃之夭夭。后被列为网上逃犯。 2011年10月8日,在警方“清网行动”的巨大压力下,在逃十余年的夏某某主动来到**机关投案。当天,太和县**局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10月24日下午,购买夏某某家沿街房屋的常女士因屋檐滴水问题与夏家发生争执,离家十年之久尚在被监视居住期间的夏某某参与殴斗,致常女士轻伤。太和警方迅速介入侦查,依法将嫌疑人夏某某收监。(笔者聂学剑) 安徽法制报2012.1.18第三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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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一死一伤的重型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居然可以说“不致社会危害性”,不采取拘押措施,最终导致再犯新罪。
这种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没有得到追究,反而将申诉喊冤的老百姓拘留,真是没有天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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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冤被拘者的理由是:穿着孝衣**,影响办公秩序。老爹死了,当子女的穿孝衣不是理所当然吗?老爹因公被杀,死的冤枉,当子女的到ZF为其申冤,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没有冤屈,你老父没有被杀,当然不需要在公众前穿孝衣,不需要去为其申冤。所以,某些干部就以此对含冤受屈的老百姓采取强制手段,如果老天又报应,如果哪一天某些人的老父也被杀,也有天大的冤屈,你会微笑着说当前一片形式大好,你老爹死得其所吗?你爹的死为人类解决粮食短缺做出了卓越贡献吗? 十二年的冤未申,仇未报,心境何其苍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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