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冷水滩洛哈仕酒吧起争执被打成重伤,主谋花钱买刑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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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的陌生人 发表于 2014-7-4 11: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吕远红。我是2011年12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朋友王明勇开我车将我及另一朋友严慧君带到市内洛哈仕酒吧玩。严慧君将她在酒吧玩的朋友一一向我介绍,后拿了一瓶酒给我,我顺手拿过来就一口喝干,并将酒瓶倒过来表示尊重。不想酒瓶里还有一点余酒滴在了一位名叫张彦的女人的裤子上。在我未来得及道歉时,张彦已经将酒瓶咂到我的头上。双方当时发生争吵。朋友们将我和张彦分开,我到外面的沙发上坐着。张彦的一个朋友伍林走到我面前威胁我并在我脸上打了三下。我准备离开酒吧,但张彦已叫人堵在门口,张彦指着我说:“就是他,杀死他”,顿时,张彦叫过来的张志国、徐徐程、田钰、邓涛等人立即对我拳打脚踢,其中徐梓程在我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残忍地朝我背部连捅四刀,我倒地后,双腿已无法动弹,邓涛和田钰还狠狠地踢我问我死了没.我被朋友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因病情十分严重,第三天,转至长沙湘雅附一治疗,我的性命虽保住了,但却高位截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经永州市湘永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二级。
  张某花了二百万,检察院就给她做了不起诉,放人了。出去后还说大话。难道有钱就可以买刑吗??为了抓到人,我多次上访,老婆,妈妈背着我去派出所,公安局,市委,区政府,都没有人理会我。没办法的情况下,冒险去拦了一个从省里来的领导,得到的永州市市委书记的签字,才得到政府领导的重视,委托区公安局局长文声禄负责抓人,才把人抓住,人抓住了,有了钱又给放了。难到有钱就可以不判刑了吗??   求好心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