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告李晨生敲诈勒索、抢劫及大渠派出所徇情枉法案由:
我是芮城县宏光医药包装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张怀民。我公司与河北沧州星晨玻璃有限公司具有长期业务往来。2014年3月9日,与李晨生口头协议,以每吨300元运费,从芮城宏光公司送货到河北沧州星晨玻璃公司。该李(晋M78432货车)从我公司拉走19.3吨药用玻管产品(货到由河北沧州星晨玻璃有限公司支付运费6000元)。 3月10日我公司业务经理张东接到该李电话,称受到河北方面司机威胁,货仍在运城并未送往河北。要求张东到运城处理有关事宜。李提出不去河北送货,要求付6000元把货转走。3月11日早上,张东与李晨生在运城见面。见了面之后,李提出和他表弟协商。李表弟要求拿20000元才许转货,后协商到11000元。李和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要求一起吃饭,饭桌上张向李恳求说,“李叔,11000元太多”,李慷慨答应9000元就行。张就联系了车辆准备转货。饭后到了仓库,李又食言,要求和他表弟再协商。张在和其表弟协商中,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在旁边吸毒,并要求张也吸,张拒绝吸,他们就亮出警棍威胁张。张坚持要马上装货,李提出,“要装货现在11000不行,我们人多,必须拿20000元。”张在和我联系时,他的手机被夺走,李从其身后抱住张,其他人开始殴打张,并抢走其钱包,且有人威胁说“不给钱,弄死他,别让他走”。张面部被打伤,缝了11针,软组织多处挫伤。张在情急之下,准备驾车逃生,李等人关闭大门,并用小车堵住张的去路。急于逃命的张,开车向大门冲去。车撞上大门后,安全气囊被撞打开,车上自动报警系统根据GPS定位向当地公安报警,后大渠派出所介入此案。满以为,该派出所能够秉公办案,惩治违法者,万没想到,派出所偏袒黑恶势力,竟以张酒后驾车为由,非法拘禁张长达10小时之久。 这起事件,对运城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我公司和河北客户业务往来关系,损失不可估量;价值40余万元的车几乎报废;张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我强烈要求青天再现,对敲诈勒索、抢劫的李晨生和不明身份的黑恶势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我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对徇情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大渠派出所领导及其办案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还法律以公正。 控诉人:张怀民 2014年3月12日 - 1 - | |
|
求各位帮忙顶起来
| |
|
sxkuangla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
这必须得支持一下,但是为什么你没去公安局报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