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撞人身亡逍遥法外?认定书路口/路段前后矛盾?车速成谜无法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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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厚之子 发表于 2014-7-8 23: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23日下午6点左右,出远差回来,在回家出租车上我接到电话,父亲在江阴出事了!!交通事故!!我得先赶紧回家,再赶到江阴人民医院!!当时下班高峰,高架堵车,我又不知道爸爸情况到底怎么样,万分急迫的心情,我永生难忘!!
  堵在路上,心急的我又拨通了老爸同事的电话,问我爸情况怎么样。他迟疑了一秒钟,小声说“很危险”。就是这一秒钟的迟疑,让我心里有不祥的预感。但我挂掉电话,没有追问。我知道,我不敢问。。。。。。再过三周,就是父亲节,行李箱里还有给爸买的两件衣服,本想给他一个惊喜。。。。。。
  一个半小时后我们到达医院,妈妈和妹妹已经到了,爸已经在做开颅术。妈妈已经懵了,喃喃自语,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好。两个多小时后,术结束,爸人还在,但是整个大脑已经没救了,只能靠机器维持生命体征,医生说,最好的结果是植物人..。
  妈妈懵了,说她心里难受,但就是哭不出来..。缓了好一阵,她对我和在场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十几位亲属说,如果爸真的没了,我们不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一个家庭已经不幸,不要再造成另一个家庭的不幸。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随后一个多月里,除了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家属遭遇到的冷漠!!冷血!!卑鄙!!无耻!!彻底颠覆了我们原有的善良想法!!!!
  失去亲人的痛苦深入骨髓,至今父亲的骨灰依然在家中陪伴着母亲和我们。尽管这一个月来我们了遭受很多无法理解的人与事,我们依然希望法制能还我父亲一个公道,告慰他在天之灵!!也还我们大家庭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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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龙厚之子 发表于 2014-7-9 0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5月23日下午5点半左右,我父亲在江阴周庄澄鹿路与周茂路路口的斑马线上由南向北通过道路时,被一辆由西向东的红色标致307在内侧第一条道撞飞。身高1米78,体重87公斤的父亲,从斑马线上被撞飞近10米,头部重创。在江阴市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内坚持了八天后,于5月31日离开了我们。现在想起来,我不知道那段时间里我和妈妈是怎么熬过来的。办完父亲的后事,在等待了近一个月之后,终于在6月25日等到了江阴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面对这份责任认定书,我觉得不解!!疑惑!!甚至愤怒!!责任认定书为什么判定我父亲和肇事者黄某负同等责任??!!
  判定同等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我父亲当时骑行自行车穿过“路段”。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和实施条例,通过“路口”时非机动车可以骑行,而通过“路段”时非机动车必须推行。这份认定书,就认定了我父亲是骑车通过路段,而非路口,属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同等责任!!先不谈仅仅因为我父亲骑车过斑马线就判同等责任是否偏颇,单就事发地点是“路口”还是“路段”这一基本事实,我有疑问要说。
  同一个“路口”,两个月变“路段”??
  3月19日在同一地点曾发生过另一起事故,在这份同样由江阴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白纸黑字地写着事故地点是“江阴市澄鹿路与周庄镇周茂路交叉路口地段”!!从3月到5月,短短两个月时间,“交叉路口”为什么会变成截然相反的 “路段”??
  
  第一现场图为何标明“路口”又变“路段”??
  事发后由交警在现场于6点半左右手工绘制的现场图上,事故地点清楚地书写为“澄鹿路周茂路路口地段”。但之后交警重新整理的电脑版现场图上,事故地点却变为“澄鹿路华宏科技集团公司地段”。为什么交警的第一反应是路口??然后又变成路段??
  
  
  地图上标识的路口如何变路段??
  同样在现场图上,斑马线的位置看上去和南侧的周茂路似乎没有交集。然而实际情况是,斑马线就是周茂路的延伸,和澄鹿路相交。在高德地图和BaiDu地图上,也清楚地显示南北向的周茂路和东西向的澄鹿路在此处相交。地图上的路口怎么就变成路段??
  
  “路段”上的人行横道线前会有机动车停止线吗??
  现场照片显示,在澄鹿路周茂路路口的人行横道前划有机动车停止线。首先路段上会划有人行横道吗??如果是按认定书所说我父亲“横过机动车道”违法,那也是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才违法吧??机动车停止线又表示什么??不是路口为什么要设机动车停止线??
  
  车速是个谜??
  现场图清楚记录了每个位置,而认定书却丝毫没有提车速,也没有车速检验报告!!家属被告知车速“无法测出”。经了解,现在“动能检测”是可以测出车速的,而且在无锡就有一家全国知名的交通研究所。当时车速到底是多少??究竟有没有超速??车速不明就可以下结论判定责任吗??
  是我父亲强行抢道??还是无妄之灾??
  目击者证实,我父亲当时前轮已经到了中间隔离带,马上就要过路口了!!交警拍摄的痕迹照片和模拟碰撞照片也显示,黄某是撞到父亲自行车的后轮左侧,单车飞起来再撞在驾驶员侧的挡风玻璃上。
  如果是肇事车撞到的是自行车前轮,或许是我父亲想抢过路口。但是事实是,我父亲即将通过路口,却恰恰是被肇事车从后面撞到后轮的!!无妄之灾,难道也要承担同等责任??
  
  
  抢夺优先路权,仅负同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右侧来车享有优先路权。我父亲是在肇事车右侧,而且即将穿过马路,肇事车在我父亲左侧,理应礼让,却没有减速,以“无法测出”的车速撞到我父亲后轮。这样致人死亡的极端危险的驾驶行为仅负同等责任,今后骑车还敢不敢过路口斑马线??
  下班高峰,无视生命
  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父亲正和很多同事一起通过斑马线。肇事者在警方证言中也承认事发前他看到有其他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按照法规,机动车遇斑马线要减速,有人通过时要停车!!没有减速,更没有停车,而是以“无法测出”的车速开车撞人导致死亡,最终却只需承担一半责任吗??
  我父亲今年65岁,因为家庭成分问题,文革期间没有机会深造,中学时下乡插队,后招工进厂。从二级钳工做起,自学成材,参加文革后第一次高考,被陕西师范大学数学系录取。1997年获聘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他拥有多项专利,在众多机械专业期刊上多次发表论文,生前在江阴一家知名上市企业担任技手术带头人。他为人宽厚大度,与世无争,幽默风趣,多才多艺。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他一向仔细谨慎,却偏偏飞来横祸。
  一个清清楚楚的斑马线事故,明明白白的路口,却被认定为路段,这是为什么??即将通过路口的父亲,被肇事车以“无法测出”的车速从后侧撞到身亡,却要承担同等责任,这是为什么??难道肇事者以为,认定我父亲是骑车过人行横道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尤其令人心寒的是,从5.23事故发生,送医院开颅术急救,重症监护室里揪心的八天,5.31日我父亲离世,6.2办葬礼、火化,到6.25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前,肇事者黄某没有见过我妈妈或我一面,没有安慰过我们一句,更没有和我们道过一句歉,态度冷漠之极。。。。。。无论你有什么背景,你基本的人性在哪里??!!
  我们已经向无锡交警支队正式提交了复核申请。期待无锡交警支队能排除干扰,查清事实真相,还我父亲一个公道!!
  附: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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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人家 发表于 2014-7-9 07: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亲跟你父亲一样被车撞了开卢术,三个月后死亡。至今去世一个月了也没见到司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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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人家 发表于 2014-7-9 11: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追查到底,不能让司机逍遥法外
杨兢艾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杨兢艾翠 发表于 2014-7-9 15: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陪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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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RA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NRAO 发表于 2014-7-9 1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追查到底,还一个公道,
  同时,江阴交警大队的执法能力和行为令人生疑,更让老百姓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