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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一帖我呆了,竟还有这事,歹是多都大的官才能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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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の旋律 发表于 2012-4-22 1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游县公检法人员庇护杀人罪犯
您好!我来信反映龙游县公检法办案人员策伪造假颠倒黑白,庇护助撑杀人犯罪的事实情况,希望罪犯及涉案违法人员能够早日得到依法查处。我母亲项春英于2007年4月16日、2008年5月12日两次被杀人罪犯谋杀。
2008年9月初,龙游县法院准备以简易程序释放杀人罪犯,我强烈抗议。负责案审的审判员告诫我聘请的律师“此案复杂,不要受理此案。”
2008年11月19日,龙游县法院开庭审理我母亲被谋杀案件。为使庇护杀人罪犯的伪假材料不被揭穿,审判员不仅取消我申诉代 人资格,而且剥夺我母亲申诉权利。当我请求审判员让我母亲申诉罪犯的杀人犯罪事实时,审判员即令法警将我驱逐出庭。2008年11月27日,判决书将罪犯被龙游县**局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删为“被龙游县**局刑事拘留”,将公诉员宣读的伪假材料写为“当庭宣读、出示被害人的陈述”(公诉员根本没有宣读和出示被害人的陈述),将罪犯庭内供认的已把被害人打死写为“误以为被害人即将死亡”,将被害人控告罪犯谋杀所致的重伤写为“原告人诉称,因罪犯的犯罪行为,致其轻伤”,将罪犯2007年故意杀人被害人医院抢救医疗费判为“依据不足”、2007年和2008年的故意杀人被害人子女为救护母亲差旅费、工资损失判为“没有法律依据”。公诉员根本没有宣读和出示证人证言和书证,判决书却写为“公诉员宣读、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一个多次实施谋杀、两次均认为已将我杀死谋杀告成后才逃离现场的罪大恶极的故意杀人罪犯被判为“因纠纷争吵导致原告人轻伤”和“因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为了弄假成真,随附法院判决书的检察院公诉书删除了原伪假材料中的“罪犯找前日丢失的头盔”明显破绽的部分,改为“路上遇见”(我除草被杀茂密桔林内路人根本无法遇见,而且我根本没有发现周围有任何人存在和声音动静),将“发生争吵”字面更改为“发生口角”(纯属捏造,罪犯每次谋杀,我从未与其发生口角。我要求镇政府处理归还被罪犯抢夺的我自留山地和罪犯砸我屋、毁我橱房,我从不与罪犯争吵,而是要求政府和**部门处理),将罪犯“认为已把被害人打死”改为“误以为被害人即将死亡”,并将十一月份提交法院的公诉书日期改为8月29日,与核实案情日期8月25日仅隔4日,全面彻底地篡改和掩盖罪犯故意杀人犯罪事实。篡改罪犯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原始材料和更改日期,成为当地执法人员庇护助撑杀人犯罪使用的手段。
一条由**制作伪假材料和借助虚假鉴定、公诉使用伪假材料和虚假鉴定、审判套用伪假材料和虚假鉴定共同配合形成的犯罪保护链,成功帮助罪犯逃脱故意杀人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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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尽邪恶 发表于 2012-4-22 2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真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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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EpLYkK 发表于 2012-4-23 04: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很多都是一面之辞。
对事情经过存在很多修饰。
如果真觉得天大的冤屈,赶紧**或上诉,再不行就血溅五步,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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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终情 发表于 2012-4-23 13: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真实的控诉!现实请况比上面叙述的还悲惨许多,本人可提供完整的控诉书和受害者图片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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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mAmoulace 发表于 2012-4-23 21: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游县公检法人员庇护杀人罪犯
您好!我来信反映龙游县公检法办案人员策伪造假颠倒黑白,庇护助撑杀人犯罪的事实情况,希望罪犯及涉案违法人员能够早日得到依法查处。我母亲项春英于2007年4月16日、2008年5月12日两次被杀人罪犯谋杀。
2008年9月初,龙游县法院准备以简易程序释放杀人罪犯,我强烈抗议。负责案审的审判员告诫我聘请的律师“此案复杂,不要受理此案。”
2008年11月19日,龙游县法院开庭审理我母亲被谋杀案件。为使庇护杀人罪犯的伪假材料不被揭穿,审判员不仅取消我申诉代 人资格,而且剥夺我母亲申诉权利。当我请求审判员让我母亲申诉罪犯的杀人犯罪事实时,审判员即令法警将我驱逐出庭。2008年11月27日,判决书将罪犯被龙游县**局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删为“被龙游县**局刑事拘留”,将公诉员宣读的伪假材料写为“当庭宣读、出示被害人的陈述”(公诉员根本没有宣读和出示被害人的陈述),将罪犯庭内供认的已把被害人打死写为“误以为被害人即将死亡”,将被害人控告罪犯谋杀所致的重伤写为“原告人诉称,因罪犯的犯罪行为,致其轻伤”,将罪犯2007年故意杀人被害人医院抢救医疗费判为“依据不足”、2007年和2008年的故意杀人被害人子女为救护母亲差旅费、工资损失判为“没有法律依据”。公诉员根本没有宣读和出示证人证言和书证,判决书却写为“公诉员宣读、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一个多次实施谋杀、两次均认为已将我杀死谋杀告成后才逃离现场的罪大恶极的故意杀人罪犯被判为“因纠纷争吵导致原告人轻伤”和“因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为了弄假成真,随附法院判决书的检察院公诉书删除了原伪假材料中的“罪犯找前日丢失的头盔”明显破绽的部分,改为“路上遇见”(我除草被杀茂密桔林内路人根本无法遇见,而且我根本没有发现周围有任何人存在和声音动静),将“发生争吵”字面更改为“发生口角”(纯属捏造,罪犯每次谋杀,我从未与其发生口角。我要求镇政府处理归还被罪犯抢夺的我自留山地和罪犯砸我屋、毁我橱房,我从不与罪犯争吵,而是要求政府和**部门处理),将罪犯“认为已把被害人打死”改为“误以为被害人即将死亡”,并将十一月份提交法院的公诉书日期改为8月29日,与核实案情日期8月25日仅隔4日,全面彻底地篡改和掩盖罪犯故意杀人犯罪事实。篡改罪犯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原始材料和更改日期,成为当地执法人员庇护助撑杀人犯罪使用的手段。
一条由**制作伪假材料和借助虚假鉴定、公诉使用伪假材料和虚假鉴定、审判套用伪假材料和虚假鉴定共同配合形成的犯罪保护链,成功帮助罪犯逃脱故意杀人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