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建湖县丰收路上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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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0072014 发表于 2014-8-30 03: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湖丰收路自改造拓宽以来,已有近2年的时间。因为有郑姓拆迁户一直不肯搬家,到现在房屋还竖在路上,人们出行十分不便,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在近3个月的时间内已有2条人命在他们的门前丧生。他们不肯搬家的原因就是因为三个儿子要与父亲争夺拆迁补偿款,怕拆迁款落入他们的后妈手中,无情的对待他们的父亲和后妈,让老两口子的生活不得安宁!!!!请所有善良的人们一起强烈谴责这三个忤逆儿子!!!!!!      顶起!!!!!!
蟲草根 该用户已被删除
蟲草根 发表于 2014-8-30 05: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