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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吉隆朝阳电脑工作。店里有两人做东。其一是我师父,24号左右吧(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其二东家,他有一家手机店在黄埠,那天晚上要班店。那晚九点下去帮忙。(我上班日期是十三个钟,1500一个月,没有加班费什么的。)那天晚上一直做到两点半。第二天我就生病了,全身酸痛,还有感冒,直到现在感冒都还没好。可钱花了不少。钱都是自己出的,我觉得心里有点不好受,毕竟我是在无条件下加班感冒的。我想要求对方适当的赔偿医疗费。请问可以吗 ?
还有就是在工作期间**作失误弄坏一个液晶显示器的屏,和一条1G的内存条。师父要求我全部负责,都要我来赔偿,我觉得不合理。毕竟是在师父的指导下失误。我觉得憋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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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那个老板的大哥是吉隆的地头蛇。用点钱这事会一了百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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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那个老板的大哥是吉隆的地头蛇。用点钱这事会一了百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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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可是好像要走这样形式才比较现实了,镇劳动站如果乌龙可到惠东县劳动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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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我怎么控告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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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决定了要维quan,就拿你的理据(入职合同病历证明等)和诉求去镇里的劳动站,他们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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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两公斤汽油,一包火柴,然后回去然后点燃,在去**局,或者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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