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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已规划为“花山生态城”,现正进行前期的拆迁工作,正在花山镇所属的三个村进行拆迁,原则上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是按《花山镇花山生态新城拆迁赔偿相关细则》的规定710元/㎡打九折639元/㎡的标准,但是在《细则》里对所拆房屋结构也有规定,最低标准是420元/㎡打六折即252元/㎡,而还建房的购买价格是1200元/㎡,所以在花山镇就会存在获得的赔偿还不够买还建房和装修的钱了,而且还存在还建的房子不够居住的现象。
我是花山镇一农民,现在花山镇拆迁办正在我们村拆迁,由于我家人多房屋少,因此获得的赔偿还不够买还建房的钱,由此一直未与花山镇拆迁办达成一致,拆迁协议未签。然而6月22日拆迁办在拆我家隔壁房屋时恶意将我家房屋部分拆除____大门被撬,屋面戳了好几个窟窿,将屋内翻得乱七八糟,屋内值钱的东西全部洗劫一空。我是一小老百姓遇到这样的事也只能反映到村委会,而村官们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互相推诿打“太极拳”,我们百姓真是上诉无门,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武汉的梅雨季节即将来临,我家的房屋已成为危房,在雨水的冲刷下很有可能到塌,拆迁办就是用这样的办法逼着我们这样的老百姓与他们签协议。 而且在我们村还有很多跟我们有同样遭遇的农民,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如“停电、停水、恐吓”等方式,协迫他们签协议。 现在的花山镇到处都是农民“欲哭无泪”的表情和“怨声载道”,花山镇的官员们要好好的想一想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小心有一天你连红薯也冒得卖的,因为冒得土地种红薯了。 国务院办公厅三令五申下通知: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在当今的法制社会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事”出现??在当今党中央要求“和谐”、“维稳”的前提下,怎么还有这样的“巧事”出现??在当今中央提出要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利益,怎么会有这样的“倒霉事”出现呢?? 咱们老百姓啊,何时才能讨个“公道”啊?? 屋面被戳 屋面被掀 大门被撬 屋内洗劫一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