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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大学毕业,并于当年7月份到某国有企业上班。该国有企业效益并不好,其实刚开始并不在我的计划之内,但后来因为也没有找到什么好的单位,于是就暂时的到那里落脚。我女朋友比我晚一年毕业,后来也到了我们的单位,但不在同一个分公司。我在三分她在二分。
我和女朋友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开始同居了,所以其实她还没有来之前整个公司的人也都知道了我和我女朋友之间的关系,因为我现在所在的这家单位与我们所就读的大学就在同一条街,我工作后单位分给我一个单间,这个单间便成了我们的安乐窝,于是同事们就都知道了我已经有了同居女友。 我是去年底跳槽到现在的单位的,但女朋友依然还在原来的单位。虽然也还同属一座城市,我在南她在北,也不算很远,但因为刚参加工作不久条件有限,平时周一到周五时我们都分居两地,只有到了周末的时候才可以在一起。而且女朋友后来又报了个长沙的什么热度钢管舞培训班,身材也是越来越火辣,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聚少离多”最后竟然也成了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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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的单位有一位姓秦的同事,他比我大五岁,是公司的绝对主力人才,但是因为单位近几年效益不是很好,他心里因此也有了想法。那同事对我女朋友一直有想法,这是我在离开了单位之后别人才跟我说的。他们说我离开了女朋友却没有离开,这是很危险的,我当时就想,我们都已经同居几年了,他一个堂堂地一表人才也不至于这么下作地撬我墙角吧,所以也就不那么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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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的那些同事及领导在知道了秦某人对我女朋友有想法之后,竟然一致地要他无论如何也要撬我的墙角。他们并不是因为我离开他们另谋高就而实施的报复,而是因为他们知道秦某人也将步我之后尘准备的离开。对于秦某人的离开,单位领导是一百个的不愿意看到的。这个时候,那些领导们竟然还经过多年的观察并总结出了一个这样的结论,那就是未成家的人相对来说更容易跳槽,而成家了的人因为心里面还装着一个家而相对地比较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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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的这个结论,领导们竟统一了口径要秦某人无论如何要撬走我的墙角。他们帮秦某人出谋划策,甚至发动全公司一起出谋划策要把我女朋友弄走。不是说有房有车吗?秦某人虽然有了车但还没有房,单位竟然借钱给他买房,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为了撬我的墙角,他们竟然如此。而为了创造秦某人与我女朋友在一起的机会,他们每隔三五天就组织活动,而我女朋友因为与我原来的那些同事们也都比较熟悉,所以每次都被邀请过去一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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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聚少离多”,加上我刚工作不久没房没车,而对方正好有房有车,再加上秦某人疯狂地追求以及他们同事的一致支持与鼓动,女朋友的心开始有所倾斜,将我们经过多年才建立起来的那些感情抛于脑后甚至踩在地上。我想尽了各种办法想留住女友的心,毕竟我们已经有了三年的感情,而且也有两年多的肌肤之亲。多少美好的时光足以让我们一起回忆一辈子,她怎么可能那么容易的就忘得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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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回忆泛滥 在 2012-12-12 12:12 通过点顶按钮,顶了一下这个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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