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开车“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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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ABC 发表于 2014-9-7 10: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我有几张事故照片请大家发表发表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时间发生在04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事故现场在黔江区至马喇青龙湾路段。路面为下坡右急弯。我是渝HM0350的车主当我车鸣笛进入弯道以后对方中巴客车由下发占道进入弯道,发现我车后往右急打方向于是车中部扫到我车头部位置,造成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本身是一个很简单的交通事故,但是一个小时以后黔江交警三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拍照并将两车带回处理。结果是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我方对此裁决有异议所以在责任书上并未签字,但在这事故认定上面出现了我的签字,这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需要注明的是图片中我的右侧距离路肩40cm左右我的车宽为181cm我所占位置为220cm,但第一接触点的位置为中巴客车左后轮前面的那堆土的位置距离路肩还近一些。双车道道路宽至少是6m.当然弯道要宽一点,所以中心线应为3m。相信大家只要懂一点交通常识的都应该知道这是谁的责任。本人所述均为事实,上面签字字迹可送物证中心鉴定,若有虚假可承担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