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不是人民的法院,是有权有权人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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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星皮革 发表于 2014-9-8 23: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口当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孟广宝暗箱操作、玩弄法律、恶意串通、霸占房地的
  紧急情况反映
  一、企业简介
  营口罗星皮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4日,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公司投资总额235万美元,主要以鞣制、加工以牛原皮为原料的牛皮革及其制品为经营范围,公司平均年利润人民币1000万左右,年平均上缴利税300万左右,是辽宁省营口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      
  二、案件基本事实
  1993年1月20日,罗星公司与营口当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当代公司建设罗星公司生产所需厂房、仓库等设施,以租赁形式出租给罗星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5年,年租金21万美元。三年后如罗星公司欲购买厂房及相关设施,当代公司同意以房屋原造价及不高于当时公布的土地价格将上述厂房及土地转让给罗星公司。
  2009年4月26日,罗星公司与当代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当代公司将上述租赁给罗星公司使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转让给罗星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70万元整。合同签订之后,罗星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但当代公司在2010年7月通过在营口市中院的一审、省高院的二审、最高院的的指定再审等程序拖延协议的履行。
  2014年1月14日,省高院辽审二民再字第17号终审判决维持了原二审判决,认定转让价格公允、合同继续履行。终审判决后,当代公司继续否认判决效力,对于终审判决拒不执行。罗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负责执行。
  2014年3月,当代公司随意捏造一个其的债权人尹博,并向营口中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当代公司与罗星公司间的买卖合同,并进行了财产保全,为生效判决的执行再次人为地设置障碍。
  三、案件涉及的深层问题
  本案实质上是华君控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孟广宝及其控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知法犯法、通过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一再地否认生效判决的效力,蔑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为了达到其掠取罗星公司厂房和土地的目的,华君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当代公司通过虚构债权,再次以类似的手法和伎俩在生效案件之外再次提起撤销权之诉,实质就是通过不断的撤销权之诉来始终阻碍省高院终审判决的执行,使得生效判决无限期地被搁置,为掠取罗星公司的厂房和土地扫除障碍,直至其最终实现取得罗星公司财产的不法目的。
  就此情况,罗星公司曾多次向营口中院的领导及主审法官陈鹏反映,但或者态度恶劣、或者迟迟不解决问题,眼看罗星公司被当代公司的不法行为拖累,企业的生产经营越来越困难。现今营口中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下,对尹博与当代公司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情况置若罔闻,而且主审法官陈鹏对于其利用评估期间不计入审限而无故拖延案件的做法不予以阻止,致使省高院的生效判决迟迟无法执行,严重影响到了罗星公司的经营。
  由于当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营口地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与营口中院也关系密切,且传闻其就本案已经沟通并上下打点明白,而营口中院的上述做法让我确信传闻并非空穴来风,致使罗星公司忧虑重重心急如焚!!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向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呼吁,披露司法不公现象!!恳请媒体及社会公众对本案予以高度关注和重视,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营口中院依法排除干扰,阻止恶意诉讼;重视司法贪腐,肃清贪腐蛀虫;避免法治中国下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罗星公司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营口罗星皮革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7-6272664
  0417-6272412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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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新闻评论 发表于 2014-9-9 03: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星皮革 关注。如果是做资讯。建议开资讯发布会吧。发帖子,作用很小
土豆71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土豆717 发表于 2014-9-9 07: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让那些恶行恶事、违法行为,滥用公权等曝光在阳光之下。请加QQ173996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