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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且以此学历报考,留学归国高校毕业生报考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简章所列职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 除招聘的人事代理和定向岗位限高唐籍或高唐生源外,其他事业编制岗位不限户籍。高唐籍指籍贯为高唐或在2014年9月15日前取得高唐常住户口;夫妻中一方具有高唐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报考。年龄在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报考相关规定: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51名,可以报考的人员分四类: 第一类:普通岗位招聘29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二类:定向岗位招聘10名,报考人员为山东省统一招募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山东省选派到我县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 第三类:定向岗位招聘10名,报考人员为退役后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后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已享受加分或定向岗位政策招录到编制内岗位就业的,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定向岗位的优惠政策。 第四类:定向岗位招聘2名,报考人员为我县输送的符合《山东省实施细则》、《关于做好聊城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退役优秀运动员。经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该职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高唐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办法》。 社区岗位,计划招聘55名,其中:招聘普通考生45名,学历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后3年内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10名。 卫生技手术岗位,计划招聘3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计划招聘1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招聘110名,学历和所学专业等符合简章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类别,但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学科相符。 除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岗位外,其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录用计划及有关要求,见《高唐县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高唐县2014年招聘岗位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5日0:00—17日1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