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凌晨4点38 - 

河南省洛阳这么多“聂海芬”是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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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9 1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制社会就是叫法院的不依法办案的黑法官、搞刑讯逼供聂海芬等弄惨了 !!法院的威信每况愈下,事实毋庸置疑“法律原则”就是治民不治官、司法本身已经是尸位素餐的不作为, 民间的冤情得不到伸张就会酿造类似冲进幼儿园杀人的悲剧!!党和政府失去了信任,后果就是失去政权,绝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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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9 21: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我们没有iphone,没有ipad,我们只会跳皮筋,打玻璃球,用小霸王打魂斗罗。那时候,男孩追女孩,一追就是好几年,比的是心,念的是情。这年头,男人追女人,几天就抱得美人归,看的是钱,拼的是爹。以前我们春游烧烤,谈天说地。现在都是埋头微博微信。我们忙事业,赚大钱。于是,爱情,友情,亲情,都遗失了当初的那份美好与纯粹。小时候,我们吃一毛钱一支的老冰棒,两毛钱一袋的无花果,五毛钱一瓶的汽水,一块钱十根的粘牙糖。如果哪个小朋友有5块10块大钞,那简直就可以当孩子王收小弟了。有20块钱,就可以吃好多麻辣烫,还可以买点杂志,全班传着看。身上有100块钱,去哪都昂首挺胸,超级自信。后来,长大了,自己生活了,发现逛趟超市,买点水果就百八十了,几百块钱不够加箱汽油的。还是身边的那群小朋友,但却是一双鞋就几千块,一个包要几万块,一块表得十几万,我们的确比小时候有钱多了,但是,我们没了信任,丢了良心,失了善良。信任就是你把刀子递给别人,良心就是接过别人的刀子没有捅下去,善良就是勇敢的拿着刀子去保护信任自己的人。然而我们都做不到,我们只有自私,嫉妒与懦弱。我情愿回到那一年,我们,都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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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9 22: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我们没有iphone,没有ipad,我们只会跳皮筋,打玻璃球,用小霸王打魂斗罗。那时候,男孩追女孩,一追就是好几年,比的是心,念的是情。这年头,男人追女人,几天就抱得美人归,看的是钱,拼的是爹。以前我们春游烧烤,谈天说地。现在都是埋头微博微信。我们忙事业,赚大钱。于是,爱情,友情,亲情,都遗失了当初的那份美好与纯粹。小时候,我们吃一毛钱一支的老冰棒,两毛钱一袋的无花果,五毛钱一瓶的汽水,一块钱十根的粘牙糖。如果哪个小朋友有5块10块大钞,那简直就可以当孩子王收小弟了。有20块钱,就可以吃好多麻辣烫,还可以买点杂志,全班传着看。身上有100块钱,去哪都昂首挺胸,超级自信。后来,长大了,自己生活了,发现逛趟超市,买点水果就百八十了,几百块钱不够加箱汽油的。还是身边的那群小朋友,但却是一双鞋就几千块,一个包要几万块,一块表得十几万,我们的确比小时候有钱多了,但是,我们没了信任,丢了良心,失了善良。信任就是你把刀子递给别人,良心就是接过别人的刀子没有捅下去,善良就是勇敢的拿着刀子去保护信任自己的人。然而我们都做不到,我们只有自私,嫉妒与懦弱。我情愿回到那一年,我们,都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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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9 22: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云南大学校长,和做市长有差别吗??”“有啊,”“做校长,你说得再对,教授们也可能说你错了,因为真理是相对的;做市长,你说得再错,听者肯定说你对,因为权力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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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0: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毋庸置疑,我们的“法律原则”就是治民不治官、治人不治己:长年累月百十次投诉不闻不问,司法本身已经是尸位素餐的不作为,甚至是狼狈为奸的渎职犯罪了,而竟可以厚颜无耻公然等待投诉人气出一个“操”字来兴师问罪!! 一次不公的裁判,其恶果远甚于十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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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1: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抓第一个访民时,我什么也不说,因为我不是访民;他们抓第一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时,我什么也不说,因为我不是嫌疑人···终于有一天,他们来抓我了,我站起来看了看,四周已经没有人能帮我,结果你们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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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4: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抓第一个访民时,我什么也不说,因为我不是访民;他们抓第一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时,我什么也不说,因为我不是嫌疑人,当公检法捏造事实、编造证据对无罪的赵作海、张高平做出有罪判决时、我仍然没有出声,因为抓的不是我。最后它们越来越胆大···终于有一天,他们来抓我了,我站起来看了看,四周已经没有人能帮我,结果你们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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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5: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灵敏@早报网 : 任何对中国社会变迁了解的人,一定会同意:官民矛盾是目前中国最突出的矛盾。老百姓早已不相信孔子及儒家,官员的任命制早已让人们敬畏感荡然无存;互联网和法治意识的普及,更让很多人对社会现状感到愤怒。官僚体制对时代的变迁却反应迟钝,许多体制中人相信现有的一切会永远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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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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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评论 发表于 2014-9-10 08: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是何底气促使嵩县公安局 检察院程怡这样玩弄法律
  控告人:屈文军男46岁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上仓村二组
  被控告人:嵩县公安局刘五保、检察院程怡、犯罪嫌疑人张福娃等。
  2004年河南省嵩县出现了一起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指示杀人未遂翟瞎娃作伪证,并教唆有精神病、不在案发现场的张福娃作伪证。
  3月14日凌晨2点多、有计划、有预谋,正在实施抢劫、杀人。出于正当防卫,我抓起早餐店内小木凳,进行正当防卫,将正在行凶的翟瞎娃头部致成轻伤,后因翟瞎娃其姐翟双婷与嵩县检察院批捕科李小喜有关系,嵩县公安局、检察院便颠倒黑白、教唆翟瞎娃、张福娃等捏造伪证,颠倒黑白编造作案时间、地点、致伤工具等,并隐匿了翟瞎娃作案时所带的菜刀、木棍,将正当防卫的我编造成故意伤害批捕。
  案发地点是在早餐店门口,致伤工具为小木凳,嵩县公安局检院指使精神不正常的张福娃做伪证,把致伤地点捏造为教堂附近,时间捏造为13日晚上,致伤工具由木凳捏造为木棍,早餐店与教堂相距264米左右,而张福娃是在明亮的灯光下,在恁黑的深夜就是在较近的地方还看不见更何况是在相距260多米还有弯的地方呢。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对作伪证的张福娃、翟瞎娃提出控告,公检法都以为我拿不出证据为由不予立案,后、我经过多方努力拿到了翟瞎娃、张福娃做伪证的证据,公检法仍以案件没有翻过来为由相互推诿,不给立案。依据法律规定、重事实、重证据只要构成犯罪的、无论是何方、必须依法追究。
  2012年4月17日,洛阳市刑科所、嵩县公安局对木棍、菜刀做了血迹鉴定,鉴定结论为阴性,证实了不是办案人、证人所捏造的木棍将翟瞎娃头部致成轻伤,2012年5月31日庭审中原告自己说头部伤口不是木棍所致,自己在笔录中说是木棍所致是办案人教唆的,办案人说;“你是老百姓不懂法,俺给你改成木棍是向你的,以后咱都要说是木棍打伤的”。洛阳市法院最终采信了我是在饭店门口用木凳将翟瞎娃头部致伤,证实了证人张福娃根本不在现场的事实,且张福娃四次证言两次说看见两次又说没看见,依据法律规定张福娃构成伪证罪,应当依法惩处。
  直至2012年4月我再次到洛阳市公安局对他们进行控告,嵩县公安局、局长吴光辉给我打电话说:文军,你回来吧,这事嵩县公安局能办。回来后嵩县公安局受理此案,纸房派出所一推再推,将该案又推至一年之多,后说张福娃有精神病,不能抓,再后来又编说张福娃有病是快死的人了,不能抓。纸坊派出所、所长刘五保又说: “你的目底不是想让抓张福娃的,你的意思我知道,是想弄俺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人,我是不会抓人的,局长、检察长更不会叫你弄的。”办案人后又说俺们没车,你自己瞅着张福娃,到时候瞅准到他在哪儿打电话我们再去。2013年4月20日我知道张福娃在教堂内,打电话给纸房派出所要求抓人,纸房派出所得到报案后去了四人找到张福娃,张福娃说:“当初我就没有看见,是公安局非让我说看见啦,他们写拉写让我在上面签个字,说以后不再找我,今天为什么又来找我,我不去。”公安人员听此扭头就走。在我多次上访的情况下,嵩县公安局于2013年4月28日编造我控告张福娃涉嫌伪证罪一案,“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为由不予立案。嵩县公安局、检察院为包庇原办案人不受追究、掩盖张福娃、翟瞎娃犯罪行为、是严重的渎职犯罪行为。
  2013年4月28日我向嵩县检察院提出复议嵩县检察院侦监科受理后,让原公诉科曾参与过我案件讨论的程怡审查此案程怡以孩子治病为由将该案推托两个多月,2013年6月28日上午,程怡说: 控告张福娃涉嫌伪证罪一案,嵩县公安局于24号回复检察院理由是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张福娃跟你相互不认识、不可能陷害你。并要求我提供以前到公安,检察部门控告的证据,当天下午当我拿着证据找到检察院程怡时,程怡耍无赖的说“你的案件上午我已经给你处理完毕不再牵扯我啥事”。我说“上午你让我拿证据,下午你说处理完毕,你给我出书面结果”,她不给我,后经上访,嵩县检察院于2013年7月10日出具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上面不说明不立案的事实与理由,而且张冠李戴。不立案的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无说明任何支持不立案理由。
  刑诉法第111条是这样规定的:办案人分明是畏权不畏法!!他们这样做是无赖还是法盲!!究竟是何底气促使嵩县公安局、检察院这样藐视法律!!弱势百姓实事求是、依法立案咋会这么难??
  21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