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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通中院2013年3月7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在海门市滨海新区大楼的工程款。但是被执行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3月8日将债权转让至被执行人弟弟名下。至今法院都没有查清问题??同时3月7日申请冻结账号,法院也未冻。致使4月份被执行人账户上到账的80多万资金流失!!谁的过错??请网友们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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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3月5日申请财产保全,3月7日交5000元保全费。申请保全南通嘉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余东镇的土地使用权,提供了《海门市国土局与南通嘉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书》,但现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卷宗里为什么没有我们提供的这个证据。
2、2013年3月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保全在海门市滨海新区被执行人南通嘉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工程款,3月8日将其在滨海新区的债权转让给南通永城惠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巍的弟弟袁潜,这是巧合吗??在保全后的3月中旬,滨海新区南黄海办事处无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仍汇出25万元给南通嘉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3年3月7日查封坐落于海门市余东镇汤正公路西侧、地税局业务楼北侧土地使用权法院没有帮我们追查到底,同时申请冻结被执行人名下3只账户,法院应冻结未冻结上述账号,导致南通嘉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工商银行账号:1111527129000999988,转移80多万资金。这个责任谁承担?? 3、因南通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做好财产保全,致使没有保全到我们同等抵押在法院的870万元财产。海永乡在8月19日汇出了30万元,10月23日汇出160万元,两次都汇入了江苏盛大,当天转到南通嘉特房产。南通嘉特房产是南通嘉特装饰的全资公司,两公司资金混用,为什么南通嘉特房产公司不能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 4、2014年1月25日提交申请书有关南通嘉特装饰公司在海门接到的市政工程是借用南京深圳,南京华典承接,法院为什么不依法调查。 同日我们申请南通中院调查南通嘉特装饰公司2010-2013年账户资金往来情况,为什么法院没有依法调查。 当我们起诉南通嘉特装饰公司以后,嘉特装饰公司账户上没有反应出海永乡打过来2笔工程款,工程款是汇入在嘉特房产的账户上了。 5、2014年1月29日南通嘉特装饰公司当时借用做海永乡工程,当时南通中院冻结海永乡应付款多少元。 6、嘉特装饰公司一直存在,我们多次要求法院调公司账目,查封公司,但他们没有答应我们。 7,要求法院拘留袁巍,但法院迟迟没有动作,至今都没传唤他本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