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咨询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事情,我是2012年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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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2-10-26 02:41:39 |阅读模式
我是咨询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事情,我是2012年11月8日签订的离婚协议,我们口头协议是每个月给孩子生活费1000元,等以后我条件好些了再增加,所以再离婚协议上就签订2000元,从2012年11月到2020年1月我都是按每月1000元支付的,由于我再婚,2018年5月生了孩子,就一直没有出去上班,在家里照顾孩子,经济有一些紧张,就没有及时支付,前妻就把我告到了金凤区法院,法院让我履行2012年11月的离婚协议的2000元,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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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顾问团律师 发表于 2022-10-26 02: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抚养费必须支付的,但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不交。至于你们口头协议需要相关的证据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