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月11号王小迪被平顶山市平煤集团总医院治死一案,该案由中央弟八巡视组交办,医院对病历进行篡改,伪造,隐匿多达三十处,其中用药几乎全改,又有法院强制做的司法鉴定,巡视组走后遭到平顶山中级法院打击报复,庭审不让说话,让去找巡视组,罔顾事实与证据,依然在一审基础上让原告承担20%的责任做出2014平民三终字360号枉法判决!!一条人命只判16万其它概不追究,此判决不仅违反了侵权责任法58条规定,也让医院逃避了医学事故罪,伪证罪,体现了法律的不公,对生命的无视!!法律究竟是在维护哪些阶层的利益??平顶山无青天,巡视组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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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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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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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法官违法办案,勾结医院,说是3个月的案件证据确凿拖至1年多,二审平顶山市中院更是颠倒黑白枉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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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还枉法判决!!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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