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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及温某、于某等几名债权人与诸城市谊臻服饰有限公司之债务纠纷,诸城市法院已判调解且均已生效,在执行过程中,诸城法院向潍坊中院请求协助执行债务人诸城市谊臻服饰有限公司在潍坊中院的二百九十万元的资金。现已将近一年的时间,潍坊中院迟迟没有把该笔款项发给诸城法院进行分配,为此,我同温某玉于今年的6月17日到潍坊中院上访,潍坊中院信访办的同志让我们找孙鹏同志,因孙鹏开会,我们电话进行的联系,孙鹏告诉我们回去找诸城法院,让诸城法院直接来潍坊中院把钱领回去就行了,我们立即返回,找诸城法院如此告知,诸城法院安排专人来中院办理,几天后诸城法院告诉我们:潍坊中院说该笔款项已经分配完毕,事已至此,我们下级法院只能如此而已。明明还有至少290万元在中院,为什么会有如此答复??我们不得而知,该笔款项潍坊中院为何能长期扣押不予分配??长期扣押的目的是什么??长期扣押的原因是什么??其中到底有何猫腻??于情于理又有什么法理支持??扣留期间的利息去向何方??请问执行局局长李树胜,你这样做其背后有无不可告人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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