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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2月,大连市普兰店物价局不经考察,批准普湾新区炮台镇清华园小区每平方米0.80元物业费。该小区同源物业安保不健全,绿化不达标,供暖不达标,服务质量特差,引起业主上访,责问普兰店物价局凭什么收0.80元。该物价局在2013年11月做出了同源物业整顿改善,停止收费的通知。2014年8月10日起,物业私自断电,逼迫业主按0.80元缴纳物业费。
被断电的业主有的在物业的淫威下违心的缴费。其中有些业主上访,无人管。该物业现在以百分之八十业主都认可为由,下通牒,继续给老百姓断电。 求问一下法律界和各级政府部门,难道在中国老百姓的意愿能代替物价局的审查??物价局作为一个国家政府部门,为什么行政不作为,9个多月时间,物业的整改达不达标,物业费到底应该多少??为什么还不出个结果/使得物业像个黑社会似的,任意妄为。电是国家的,电表使我们花钱落户的,现在,物业这样胡作非为,难道就没有人管了。 大连市普湾新区炮台镇,普湾新区国土房屋处 ,普兰市物价局,炮台镇电业局,公安局等等政府机关,谁能来帮帮我们这些生活在人为的黑暗之中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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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同源物业乱收费数额巨大,不是一年二年的事。地方政府都知道。12年一项试暖费收取六十万,还有过户费每户一万零五百元,天价,十万元房啊/!!不知道政府是同源物业公司开办的么??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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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都是眼泪,期盼有关部门能有所作为,让同源物业不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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