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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让我无法生活,我和老公在自家家里开了1个店,家在底楼,紧挨小区大门,小区大门是交通要道,生意也算红火,突遇拆迁,承认我营业却不肯给我营业房,我说同一地段拆迁,别在比我离大路远几倍能算营业房我为什么就不能,他说别人有土地出让证,我说我的房子不是抢来的,只不过是集体房产证,是不是我拿不到这个证就来蒙我。我比别人还多了一条呢,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直在正常纳税,为什么就不能算呢??他说不是给你比其他住户评估高了一点,可笑,同等的条件,就比其他住户高出400多元/平方,就把我经营多年的商业价格一笔购销,朋友说说这合理吗??不同意就只好走法律强拆,看明白了吗,法律是溧阳自己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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