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崇义街道红光社区领导副书记刘孝惠殴打本社区居民

[复制链接]

7

主题

-7

回帖

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6
张劲雪 发表于 2014-10-31 11: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4

主题

-4

回帖

9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9
不可不能1129 发表于 2014-10-31 14: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啥子都说是黑社会,明明是殴打他人。最多是两家人的事。
崇义街道 该用户已被删除
崇义街道 发表于 2014-10-31 16: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威武青天  
  经调查:2014年9月29日上午10时许,我街红光社区居民张清明因其“自家”的土地,在征用地上施工建设中,被滚落的一块石头把瓢二白秧苗砸到,于是拦路阻碍施工,不准施工车辆进出。社区副书记刘孝会就此前往调处,但因张清明要求按一亩地青苗补偿标准予以赔偿,由于要价过高,双方发生语言争执,后社区梁书记等干部到现场协调无果,在崇义派出所到场后,道路才得以恢复畅通。之后刘孝会丈夫和儿子听说其被人欺负,于是赶往现场和张清明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扯致张清明父亲受伤,经涪陵区公安局物证中心鉴定,张清明父亲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情发生后,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和崇义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妥善处置:1、由崇义派出所对殴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2、由刘孝会全额支付医学费用并进行教育谈话。3、由社区对张清明随意堵工、漫天要价行为进行教育管理。
  经过协调,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