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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飞实名制举报浙江杭州下城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违背法律 二、民法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诉讼与受理,必须有明确被人
2012年8月21日余军诉沈金高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杭下民初字第1417号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杭民終字第456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杭民申字第30号裁定书枉法裁判。 你们连审三次不采信现有的房屋为主要证据.你们连审三次采信庭审笔录第11页原告支付二次,请法院主意.你们连审三次不要求原告出示支付二次的原始凭证. 证据如下:合同证明出租人沈金高不是明确被告人没有支付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120000元租金 承租人原告举证清单证明出租人不是明确被告人 出租现有的房屋500平方证据如下: 枉法包庇证据如下 枉法判决证据如下 枉法执行证非法搜本据如下 枉法执行非法拘留强行划走百姓66660元现金证据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