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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自制法律,枉顾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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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m320 发表于 2014-12-8 08: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2月2日,我们一家八人诉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政府以租代征骗取合法承包经营的土地和私房案在合川区法院开庭审理。还未开庭,我们请的代理人就被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和几个法警强行带离法庭!!导致庭审无法进行,被迫中断!!我们要求法院出示不许可出庭的法律依据!!没有得到任何只字片语,只告知是他们内部文件,不对外公示!!
  法院的职责是什么??从什么时候起,民告官请什么人代理官司都要法院指定了??从什么时候起,法院有了自己的一套法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都成了摆设??是不是意味着地方法院已经成为行政院??以行政长官地意愿执法??依法治国,在地方行政部门就成了挂羊头奈狗肉的口头禅吗??
  我们不要被代理,不要被委托??不要被诉讼??我们就要法律赋予的公平正义!!一切冤假错案,都是地方法院枉顾国法一意孤行制造的!!强烈抗议司法不公,强烈抗议地方司法自制自治!!强烈抗议司法迫害!!